公報
學生代表大會 105 學年度第 1 會期第二次定期大會
105 學年度學議字第 2016200010 號
時間:2016 年 10 月 4 日(二)18 時 45 分至 20 時 56 分。
地 點:本校新生教學館 202 室。
出席者:文學院,吳音妮、郭兆翊、劉昱辰、周允梵、高浩凱、許哲榕;理學院,黃泊羲
、許皓雲、徐翊宸、陳育宏、許軒瑋;社科院,林冠亨、王亮中、劉哲銘、吳欣陽、廖俊
翔;醫學院,黃序立、黃敦昱、羅瑞恩;工學院,張聿棨、李欣庭、高章琛、林後維、林
冠廷;生農院,徐培瑄;管學院,吳侑霖、林子期;法學院,吳振寧、高運暄、林彥廷、
楊子敬、林宇凡。
出席者共 32 人。
缺席者:文學院,高慕曦、吳政融;理學院,顧文傑;社科院,李政軒、蘇長慶、羅京;
生農院,劉昱佑;管學院,陳彥霖、彭子淇、何智凡;電資院,羅啟仁。
缺席者共 11人。
請假者:社科院,趙振辰、曾靖容;工學院,薛沛宜;生農院,許予安;管學院,姚旺廷
;電資院,林昱嘉;法學院 蕭奕翎。
請假者共 7人。
列席者:學生會代理會長 周安履、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主委 詹皓詠、選舉罷免執行委
員會 黃順明、燈音小組組長 吳冠霖、燈音小組副組長 游雅安。
列席者共 5人。
旁聽者:文學院,陳俊臣;生農院,陳品何。
旁聽者共 3人。
紀 錄:秘書長 林君禪、秘書 鄭依如、秘書 陳沐恩、秘書 黃子寧。
紀錄共 4人。
宣布開會(2016 年 10 月 4 日 18 時 45 分)
認可本次定期大會議程
副議長 黃泊羲:由於周前會長辭職,相關提案故不排入議程。今天優先處理補選預算案
。
工學院 林後維:學生會會長報告是否誤植。
副議長 黃泊羲:由代理會長來報告現在學生會狀況。
確認會議公報
副議長 黃泊羲:錯字及名字誤植已請秘書處更正。
本會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副議長 黃泊羲:雖然總預算案尚未通過,學代會會依照預算法第二十八條照常運作。學
生會長補選預算案,並沒有經過財委的審查,會在大會上進行三讀程序。本次請代理會長
列席,會說明目前學生會狀況。
副議長 黃泊羲於18:49將主席地位交予社科院 劉哲銘。
二、本會各委員會報告
校務委員會報告,副議長 黃泊羲:一常與二常間並沒有開會,在三常之前會召開一次,
並邀代理會長列席來討論各級校務會議狀況。
紀律委員會報告,副議長 黃泊羲:已審議一常、二長的請假案。
社科院 劉哲銘於18:52將主席地位交予副議長 黃泊羲。
財務委員會報告,理學院 許軒瑋: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活動委員會報告,文學院 周允梵: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外務委員會報告,管學院 林子期: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教務委員會報告,社科院 王亮中: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學務委員會報告,法學院 林彥廷: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有在針對一常提出的案件
作接洽。
總務委員會報告,文學院 劉昱辰: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今天有參加有關宿舍的校
規會,會在下次的委員會提出討論。
法制委員會報告,社科院 林冠亨:第二次法制委員會,討論關於選罷法、對外條例草案
、會長副會長相關規定等。選罷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五條,選委在接獲罷免案提案和聯
署人名冊三日內須提交相關學習資料予主管機關查對。對外條例刪除預算活動及非預算活
動區別。關於正副會長等相關規定,因十分複雜,稍晚會將有共識的資料請各位學代參閱
。若有心參與法委的學代,歡迎多多來開會,否則因為人數眾多,難以順利開會。
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報告,社科院 廖俊翔:一常與二常之間沒有開會。
三、本會秘書處報告
秘書長 林君禪:法規彙編已經印出來,歡迎學代索取。各委員會秘書已經委派了,煩請
各主席多照顧新的秘書。根據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學代會可以正常運作。2016年海峽兩岸
青年領導力論壇,學代會有三個名額,稍後會將詳細資訊放在社團中。
社科院 林冠亨:若沒有報到的學代,是否能夠整理出名單,已確認開會的門檻。
秘書長 林君禪:因為尚未報到的兩位學代目前正在交換,仍保有學籍,故還算是學代。
剩餘的學代都已經報到了。
四、學生代表加入或退出委員會報告
文學院 周允梵:退出法制委員會,加入總務委員會。
學生代表大會紀律委員會補選
社科院 林冠亨:提名工學院 林後維。
副議長 黃泊羲:不足額,採正反決。
贊成 12 票;反對 0 票。
工學院 林後維,加入紀律委員會。
行政部門報告事項
一、學生會會長報告
學生會代理會長 周安履:目前尚未任命部會首長,學生會運作暫時以常務為主。燈音小
組在辦活動時會有其需求,請燈音小組組長上台報告。
燈音小組組長 吳冠霖:PA組隸屬於活大管理組,器材只能在活大使用且免收租金,比較
屬於培訓人員的部分。燈音小組則隸屬於學生會活動部,承接的業務較貼近一般學生活動
,無場地限制並會酌收租金。燈音組會舉辦燈音講座,讓舉辦之夜的人能夠了解燈音組運
作方式。因為兩邊人員大致上都是同一批人,這學期有些活動若需要的話,會改以PA組來
運作。
理學院 許軒瑋:學生會有些部分仍在運作,想請問會長對這些事情的掌握程度以及會如
何處理?
學生會代理會長 周安履:目前努力想與周前會長做交接,預計明天中午會做交接。性工
坊有在事前動支經費,在我代理的任內無法核銷。電影獎已經辦完頒獎了,發放的補助經
費尚未方放,前文化部長表示需要從帳戶拿錢才能發放。這部分會等明天與周前會長交接
完後再處理。
理學院 許軒瑋:希望下次常會能請代理會長針對暑特及金錢運用狀況做報告。
文學院 周允梵:關於電影獎的補助,是否有核准團隊的相關資料?
學生會代理會長 周安履:會再去做確認。
學生代表質詢
提案討論
一、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特別預算案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主委 詹皓詠:周前會長於9/29辭職,依規定於45天內進行補選,擬
於11/3投票。10/27、10/28會分別在校總區及醫學院校區進行政見發表會。登記截止後會
進行選務人員招募。考慮到成本與人力問題,會進行紙本投票,以及電子化身分驗證系統
。因是紙本投票,不會辦理遠距離投票。投票地點則沿用上次的十二個票點。共有十二個
票點,安排早上、下午兩班,總共會有48人次。開票人員會有十個人,預計開票時間會在
五個小時結束。身分驗證系統會請一位工程師駐點排除狀況。
副議長 黃泊羲:進行一讀的表決。
贊成 25 票;反對 0 票。
本特別預算案一讀通過。
醫學院 黃序立:提議逕付二讀。
副議長 黃泊羲:採聲決。
無人反對,本案逕付二讀。
社科院 林冠亨:是否有辦理講習的必要?若複雜度沒這麼高,是否有其他方式讓選務人
員了解?
答:我認為若讓選務人員自行看業務內容,可能會有沒注意到一些較複雜的小細節。
法學院 林彥廷:文書部分中的印章與印台,是否有之前遺留的可以繼續使用?或是有其
他細項沒有註明。若印章、印台沒有保留的話,這次選舉完後是否可以做永續的使用?
答:印章存放在學生會的倉儲哩,但不確定是否能夠找的到,若能,將不會動用到這筆支
出。
法學院 林彥廷:有沒有其他細目可以說明一下。
答:上次使用到的印台,應該已經乾了。開票使用到的筆通常都會寫到沒有水,所以需要
重新購買。因會借用到票匭等用品並運到各票點,故需要器材運輸費,包含租車與司機的
錢。誤餐費為前一天準備隔天投票的用品。戶外點需要帳篷與桌子的租借。
文學院 周允梵:帳篷與桌椅的部分,是否可以列出單價?
答:這是一家長期合作的廠商,原本的價錢為7500元,但因這是很久以前的價格,上一次
補辦選舉時提高了1000元。若需要報價單,會再請委員要一張。
法學院 楊子敬:桌椅是否能夠不花錢跟學校借?
答:要借到大量的桌椅並放置到各個票點並不容易。在考量到我們的人力、資源以及工作
量的話,選擇採取與廠商合作的方式。
理學院 許軒瑋:上學期決算時發現補選的影印費只花了2003元,為何今年選務資料影印
費預算仍編4000元?
答:這個部分可以再討論。
理學院 許軒瑋:提議將此項預算從4000元下修至2000元。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主席 詹皓詠:上次因為情況混亂,有些錢並沒有報到帳。若直接下
修至2000元,我認為執行有困難。
文學院 周允梵:提出修正動議,將2000元修正至2500元。
理學院 許軒瑋:撤回剛剛所提的動議。
副議長 黃泊羲:進行修正動議表決。
贊成 13 票;反對 0 票。
選務資料影印費從4000元下修至2500元。
理學院 許軒瑋:器材運輸費去年實際支出為5200元,今年為何為9000元?
副議長 黃泊羲於19:54宣布休會。
副議長 黃泊羲於19:59宣布復會。
答:上個會期司機是請朋友幫忙,故價格有壓低。手排與自排的車,價錢也會不一樣,因
為運送票匭的時間不固定,無法確定誰會有空,也不能確定會是哪種車子,所以現在仍無
法確定確切的價格。學代若要下修預算的話,希望還是能比上個會期決算還要高。
副議長 黃泊羲:進行二讀表決。
贊成 15 票;反對 0 票。
本特別預算二讀通過。
工學院 林後維:提議逕付三讀。
副議長 黃泊羲:採聲決。
無人反對,本案逕付三讀。
法學院 林彥廷:針對誤餐費註解詢問,人是否改成人次較佳?
答:並不影響。
副議長 黃泊羲:進行三讀表決。
贊成 15 票;反對 0 票。
本特別預算案三讀通過。
二、學生會交接法制化討論案
理學院 許軒瑋:這次學生會28屆交接到29屆發生了許多交接上的問題,發生了許多缺漏
。故認為需要將交接過程明確化,過去曾擔任部門首長的人也有其責任在。提出來讓大會
討論是否有法制化的必要性,若有必要的話再送到法委做研議。
文學院 周允梵:以活委的角度來看,過去活動的紀錄與延續、對外的契約也都須納入。
若法委有討論的話,也可以邀活委與外委討論。
社科院 林冠亨:是否能請各委員會提出意見清單,彙整後能較具體且明確的制定法規。
理學院 許軒瑋:是否能請法委訂出明確的時辰?
社科院 林冠亨:若法規要於補選完適用,希望各委員會於下周五以前彙整交給法委。
三、105學年度第1會期第一次外務委員會效力追認案
醫學院 羅瑞恩:會議中僅討論出副主席人選。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追認案進行表決。
贊成 12 票;反對 0 票。
本追認案通過。
臨時動議
文學院 周允梵:提出一個決議案。希望以學代會的名義,針對機械系事件學校所提出的
申覆,發布聲明稿提出抗議與譴責。目前仍在跟相關的各性別社團進行串聯。因連署的社
團還不確定,所以內容還會做些微的調整。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一讀進行表決。
贊成 15 票;反對 0 票。
本案一讀通過。
理學院 許軒瑋:提議逕付二讀。
副議長 黃泊羲:採聲決。
無人反對,本案逕付二讀。
理學院 許軒瑋:提出修正動議。原先的提案為將這份聲明發布出去,現在修改為,將這
份聲明進行部分微調後,在學代會的平台發布,最後再請秘書處公布。
副議長 黃泊羲於20:33宣布休會。
副議長 黃泊羲於20:38宣布復會。
理學院 許軒瑋:撤回修正動議。
文學院 周允梵:提出擱置動議。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擱置動議進行表決。
贊成 8 票;反對 0 票。
此決議案之擱置動議通過。
文學院 周允梵:針對機械系事件聲明案,請學代會授權學生代表 周允梵以這份聲明為
基礎,以學代會的名義,向相關社團進行串聯。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一讀進行表決。
贊成 6 票;反對 0 票。
本案一讀通過。
理學院 許軒瑋:提議逕付二讀。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逕付二讀進行表。
贊成 7 票;反對 0 票。
本案逕付二讀。
法學院 林彥廷:是否會有同意人數門檻?
答:下次常會可以看到最終版本,到時候可以再做討論。以學代會來說,只要決議通過就
有其效力。
醫學院 黃序立:串聯的行動會是公開還是私下?公開的化,是否會使用到學代會宣傳的
平台?
答:目前預計聯屬的對象為性別社團及組織,以私下聯絡的方式進行。
副議長 黃泊羲:針對二讀進行表決。
贊成 8 票;反對 0 票。
本案二讀通過。
自由發言
理學院 許軒瑋:希望能夠有一隻無線麥克風。
文學院 周允梵:各校級會議等代表目前十分混亂,希望能夠趕快校務委員會決定這件事
情。
社科院 林冠亨:正副會長相關規程,若學代有興趣,歡迎列席法制委員會開會。有關政
權交接條例的部分,除了各個委員會的意見,若有興趣的學代也可以來列席討論。
法學院 林彥廷:規程的修正需要許多人力,希望有興趣的人可以多提出意見。
宣布散會(2016 年 10 月 4 日 20 時 5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