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 議程暨關係文書
受文者:如出、列席者
發文日期:2017年03月04日
發文字號:105學年度學議字第2016100003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無
開會事由:105 學年度第 2 會期第一次定期大會
開會時間:2016年03月07日(星期二)18時30分
開會地點:本校新生教學館 103 室
聯絡人:秘書黃思嘉,[email protected],0936-924-129
出席者:工學院,曾禹方、李尚軒、王羿方、賴森奎、顏安、高章琛、黃建璋、李欣庭、
林冠廷、林後維、湯捷;文學院,許哲榕、何放、周允梵、尤鈺昕、楊宇倫、解富舜、許
毅全、郭兆翊、高浩凱;法學院,姜柏任、廖佑祥、白淘德、林宇凡、林彥廷、楊子敬;
理學院,簡靖、鍾曜宇、徐翊宸、許軒瑋、黃泊羲;生科院,尤子瑄、黃縉;生農院,劉
昱佑、張盛閎、林幸蓉、王迺翔、黃筱涵、徐培瑄、許予安;社科院,徐連毅、李成蔭、
李政豪、涂世泓、貢厚琛、阮家銘、劉哲銘、廖俊翔、王亮中、蘇長慶;管學院,姚旺廷
、林子期、吳秉宸、曾增祐、林楷學、王俊堯、蔡宏文、陳品;醫學院,張閔喬、王舒荻
、黃序立、羅瑞恩;電資院,劉君猷、林宇宸、楊淞普、潘廣霖、許恆與、鄭景平、陳佳
佑、林昱嘉。
列席者:學生會會長 呂姿燕;公關部部長 黃永;文化部部長 黃浩珉;財務部部長 蔡
佩玲;永續部部長被提名人 顏東白;性別部部長被提名人 楊雨璇;活動部部長被提名人
彭于珊;學生法官被提名人 周慶昌;學代會秘書長被提名人 黃思嘉;學代會研究處主
席被提名人 林冠亨。
議程
一、宣布開會。
二、認可本次定期大會議程。
三、確認會議公報。
(一)105 學年度第 1 會期第 1 次特別大會公報
(二)105 學年度第 1 會期第 7 次定期大會公報
(三)105 學年度第 1 會期第 8 次定期大會公報
四、本會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二)本會各委員會報告
1. 校務委員會
2. 紀律委員會
3. 財務委員會
4. 活動委員會
5. 外務委員會
6. 教務委員會
7. 學務委員會
8. 總務委員會
9. 法制委員會
10. 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
(三)本會秘書處報告
(四)校級會議代表報告
1. 105 學年度校園規劃小組第 4 次委員會
2. 國立臺灣大學第 2939 次行政會議
3. 105-1 學期第一次教務座談會
(五)學生代表加入或退出委員會報告
五、行政部門報告事項
(一)學生會會長報告
六、學生代表質詢
(一)學生會財務狀況檢討
(二)文化部寒假特別預算案,相關企劃及預算執行情形
(三)公關部寒假特別預算案(開學派對),詳細企劃及預算執行情形
七、提案討論
(一)學生代表大會 105-2 會期各委員會人數上限調整決議案
(二)學生代表大會秘書長任命同意案
(三)學生代表大會研究處主席任命同意案
(四)學生會政策部門設置同意案
(五)學生會各部門首長任命同意案
(六)學生代表大會 105-2 會期定期大會日期決議案
(七)《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八、臨時動議
九、自由發言
十、宣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