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 開會通知單暨議程 受文者:如出、列席者 發文日期:2017年06月28日 發文字號:105學年度學議字第2016100026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無 開會事由:105 學年度第 2 會期第一次特別大會 開會時間:2017年07月04日(星期二)18時30分 開會地點:另行通知 聯絡人:秘書長 黃思嘉,[email protected],0936-924-129
出席者:工學院,曾禹方、李哲安、李尚軒、湯捷、王羿方、賴森奎、顏安、高章琛、黃建璋、李欣庭、林冠廷、林後維;文學院,許哲榕、何放、周允梵、尤鈺昕、楊宇倫、解富舜、許毅全、郭兆翊、高浩凱;法學院,姜柏任、廖佑祥、白淘德、林宇凡、林彥廷、楊子敬;理學院,侯智詠、簡靖、鍾曜宇、徐翊宸、許軒瑋、黃泊羲;生科院,尤子瑄、黃縉;生農院,張盛閎、林幸蓉、王迺翔、黃筱涵、徐培瑄、許予安;社科院,徐連毅、李成蔭、李政豪、涂世泓、貢厚琛、阮家銘、劉哲銘、廖俊翔、王亮中、蘇長慶;管學院,姚旺廷、林子期、曾增祐、林楷學、王俊堯、
蔡宏文、陳品;醫學院,張閔喬、王舒荻、黃序立、羅瑞恩;電資院,劉君猷、林宇宸、楊淞普、潘廣霖、許恆與、鄭景平、陳佳佑、林昱嘉。 列席者:學生會會長 呂姿燕;秘書長 黃彥慈;財務部部長 蔡佩玲;新聞部部長 李柏寬;福利部部長 駱建澄;學術部部長 劉昱鴻;文化部部長 黃浩珉;活動部部長 彭于珊;公關部部長 黃永;法制部部長 游光德;永續部部長 顏東白;性別部部長
楊雨璇;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主委 詹皓詠;活動部燈光音響服務小組負責人 吳冠霖;學生會國北教併校小組負責人 呂姿燕(代);學生法官書記長 林宛潼;學代會秘書長 黃思嘉;學代會研究處主席 林冠亨。 議程 一、宣布開會 二、學生代表質詢 (一)法制部期末施政報告與業務執行情況 三、提案討論 (一)學生會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決算案 (二)學生代表大會暑假特別預算案 (三)學生會秘書部暑假特別預算案 (四)學生會性別部暑假特別預算案 (五)學生會財務部暑假特別預算案
(六)《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預算法》第一條之一&第四十條修正案 (七)《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八)《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決算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對外關係條例》立法案 四、宣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