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點:新北市汐止區莊敬街33號
(台鐵汐科站走路約10分,騎ubike約5分鐘(門口有ubike)
(公館搭公車907約15-20分,下車走3分鐘)
職代時間:依實際報到日到106年2月28日
工作內容:健康中心的業務
上班時間:0800~1630(皆可準時下班)
薪資: 約僱人員報酬薪點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3908元)
報名資訊
聯絡電話:(02)26917877分機103。
或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本校是兩名校護,同事學姊很好相處
如果對校護工作有興趣,可以先來體驗校護工作內容
歡迎版上的姊妹們可以來應徵
對於工作內容環境有興趣者歡迎ptt來信
以下附上行政院事求人原文
有效期間
105/08/22~105/08/2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及工作經驗,並具護理師
證書。 (二)、聘用期間:原則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聘用期滿或代理原因
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
,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於本校校網公告之。錄取人員於簽約當日須辦畢勞健保加
入及執業登錄。另錄取人員須為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及無護理人
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無條件解聘並應自負法律
上之責任。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 (二)、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簽名及白天可聯
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下列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學歷
證明或畢業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約聘職務代理人」,
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收(22179 新北市汐止區莊敬街33號)。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
退件。面試時請務必攜帶前述證件及證書正本,俾憑核對。 (三)、所附證明文件如有偽
造,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而錄取,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如涉及行政、民事、
刑事等相關責任應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報名截止日期:105年8月26日(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五)、聯絡電話:(02)26917877分機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