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chiman (Richard)》之銘言:
: 我不是專業只是一個業餘游泳迷,來說說我覺得為什麼游泳要這麼多項目。
: 首先是四式的分立,這大概是必要的。因為一般選手游的自由式(捷式)最快,
: 如果只比自由式,那選手必定為了奪牌只練自由式捷式,蝶仰蛙就廢了。
: 為了一個運動的興衰存亡,勢必不能這麼幹。
(抱歉,在此僅作部分引述)
Richman大講的部分蠻有道理,若游泳選手為奪牌只練部分的招式,那必然只會去練對
奪牌有助益的項目。
但也由此來看,游泳一個運動就有如此多金牌榮耀的爭取機會,對於其他只能參與單項
比賽的選手(如:壘球、舉重、跆拳、空手道這些)來說,努力所獲得的回饋機會很顯然的並
不相等,希望往後奧運有機會增加獎牌數的時候,可以考慮舉重團體賽(兩隊相比,看
誰總重量最多)、跆拳及空手道團體就採勝負積分制,讓這些選手們也和游泳、田徑一樣
在奧運場上能有更多機會爭取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