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輕原油爆炸如何處理

作者: pttgogocat (PTT研究員)   2020-04-21 18:12:48
: 至於有版友說到原告舉證的問題
: (舉證在負值時,有試圖操作下單、但實際無法操作成功,或說要錄影證明)
: well..講是這樣講啦,但那應該比較偏理論學說吧
這不是理論學說。告人和被告就是實務發生,哪有什麼理論學說。
: 以這個case來說,我認為投資方只要明確陳述自己當時無法下單的狀況,
: 導致現在欠了一屁股債。
: 承審法官的合理反應,應該是大手一揮,要期商提出「可以下單」的證明,
: 程序上會比較簡便省事吧?
在法律上,
系統有問題和BUG

因為系統導致造成損失
是分別的兩件事。
不然,我路上掉了100萬,你剛好人在附近,我告你撿了我100萬,照你的說法是,法官判
你得舉證你沒撿我錢,不然你就得還我錢囉!這樣合理嗎?
事實上我告你損及我的權益,我得舉證你撿了,不然你就是沒有撿。
: 舉個例子,你去告人欠債還錢,你覺得法官會要你提出「對方沒還錢」的證明,
: 還是要對方提出「已經還錢」的證明?哪個省事?
你去告人欠債還錢之前,就得舉證對方欠你錢這個事實才會成立。
你以為對造信用不良,在外債務一堆,你不用拿證據法院會判對方要舉證嗎?
: (我知道這例子在學說理論上,和這邊討論的case不同,
: 法律魔人不要砲我,只是舉例、方便思考)
你舉的例子完全錯誤。
: 再來吧,若真的遇到的法官是要原告舉證無法下單的,那還不簡單,
: 你們三、五苦主糾團報隊,齊聚一堂都說當時確實無法下單,不就好了嗎...
: 開庭時,隱隱虎軀一震,對造還不嚇到漏尿?
幾個苦主事實上以為很安心,一覺到天明,事後發現賠得亂七八糟,找到系統有BUG,找
到一樣賠錢的苦主,然後決定串通當時苦主一起說當時有下單。
如果好死不死,對方系統雖然不能下單,卻有保留往返失敗紀錄在系統,同時間拿出證據
確實是有別人有這樣的問題,券商願意負責,但串通的苦主沒有卻說有。
是想背上多一條偽證嗎?
: 法律其實就是社會科學啦,若進訴訟程序,就是合理與否的問題而已,
: 我看了版友主要的反方意見,還是認為光憑那些操作上的理由、或是契約規範甚麼的,
: 要讓投資人吞下去,好像怪怪的...
: 甚至期商的法務自己判斷完,也會判斷這案子該和解,
: 而不是花了一年半和你們耗一個高度敗訴的風險
法律就是法律,但是你的意見是在取巧,而且串證做法風險極高,還是少給人這種建議比
較好。
作者: a9a99 (有個人來愛還是比較好)   2020-04-21 18:39:00
所以這件事告訴我們不要去拼結算價
作者: hungchuan (自由飛翔)   2020-04-21 18:46:00
明明都是看便宜買了要拼結算,結果進場才發現原來期貨可以是負的輸了一屁股,現在開始東怪西怪,不知道期貨可以負,不知道會熔斷,不知道交易收盤時間,不知道怎麼結算,什麼都不知道就去拼,不宰你宰誰
作者: magicgreet (grant)   2020-04-21 18:49:00
不是說美國有改系統,結果其他卷商沒更新,然後關廁所?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20-04-21 19:18:00
系統輸入負值就跳錯誤了 根本沒送單不太可能有紀錄
作者: stja (風)   2020-04-21 19:31:00
還有機會的話 快把操作過程錄起來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20-04-21 19:33:00
程式碼抓出來看就知道了 沒辦法送出不一定會有操作記錄到時候一定是傳系統工程師出來問
作者: a9a99 (有個人來愛還是比較好)   2020-04-21 19:38:00
只要有下單~交易室後臺就會有記錄~
作者: nephrologist (內佛羅聚史特)   2020-04-21 19:57:00
這種狀況可以要求系統方作證 舉證責任不一定都在小戶
作者: mensalord (Lord)   2020-04-21 20:22:00
推舉證的部分,原原po舉了一個法盲的概念,結果還預先用法律魔人一詞攻擊會批評他概念的人....噓到抱歉XD
作者: chen0625 (新的一天:))   2020-04-21 21:39:00
負的也會有紀錄,而且會錄log券商不是智障,甚至連你有沒有看app都知道。不過台灣唉交易制度,券商還是得賠,可能就跟那個律師說的一樣個付比例責任
作者: pieceofcake (Waitin' For A Superman)   2020-04-21 22:26:00
最受不了找一群人要裝死挑戰電磁紀錄 除非你真的有證據 看過五六個大公司主管裝死挑戰電磁紀錄 真的噁名言我記得是 我是學會計的我會那麼白癡自己刪掉紀錄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04-23 12:56:00
你應該沒有學過民事訴訟法 舉例蠻有問題的 券商在這邊至少有事案解明義務
作者: pttgogocat (PTT研究員)   2020-04-25 14:58:00
樓上這麼神,用事案解明義務幫原PO打贏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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