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OverWatch新板規草案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8-12-17 23:23:39
好讀版(PDF):http://bit.ly/2CisjnS
雖然說兩年用下來並沒有甚麼太多問題,本板秩序狀況良好,不太需要增刪。
但隨著PTT站方實務運作變化,還有一些新興型態的廣告、違規態樣,最後是我自己對於自
己濫用特別法、還有很多規範不清楚的地方,決定重新寫一份。
這份我已經與cody880528討論過。
自公告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開放給所有使用者討論,提供建議。
本次修正通過後,將一併廢止以下規定:
特殊節慶活動期間開箱分享文章管理辦法
斷線復線文章特別管理辦法
廣告推文連結特別處理辦法
暑假期間文章特別處理辦法
[公告] 短網址規範
未來也不會有
暑假期間文章特別處理辦法
世界盃文章特別管理辦法
然後以下是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2條第7款增加名詞定義:
七 同一人:包含同一帳號、同一IP(包含IPV4前三段碼相同、第四段碼不同)、或其他可
得認定為同一人之佐證資料。
增加對於同一人的定義,避免散落在各條文中還要重寫一次。
第二章發文規範
第一節普通規範→新增
第8條第1項第9款廣告短網址
I 文章禁止下列內容:九 廣告短網址。
II 前項第九款所稱之廣告短網址,謂以點擊短網址連結獲取點擊利益者。
這也是原本短網址規範這篇公告的內容,把它具體明確到板規裡面。
第10條第5款隨機推文廣告連結
五 隨機推文廣告連結。
這是原本廣告推文連結特別處理辦法的規定,納入本板規的重大違規。
第二節 特別規範
接下來是把各個特殊規定「放入新節」,讓體系完整。
也把原本的特別法放入。
第11條 新增斷線復線文
I 稱斷線文,謂緊急發表有關亞洲伺服器斷線之文章。
II 稱復線文,謂緊急發表有關恢復亞洲伺服器連線之文章。
III 發表斷線復線文者,得不受第七條第二項第一款之一行文限制,但應有內容。
IV 三小時內重複發表前項文章,不受前項之規定。
第12條 新增戰利品開箱文
I 暴雪特殊節慶箱子活動期間,得發表分享戰利品開箱之文章。
II 發表前項文章,至少應開滿二十四個箱子,並應有圖片或影片介紹。
III 每人每四十八小時最多發表一篇文章,自刪或經板主刪除者亦同。
IV 同一人或同期間內,違反前三項之規定,處水桶至活動結束之日,不受第二十條有關
水桶期間之限制。
第13條 新聞文章
新增第三項
III 發表中國官方或立案之媒體新聞者,以第六條第一項分類錯誤論。
禁止發表中國新聞,避免做為記者抄襲的對象,還有一些部份原因。
第14條 新增情報文章
I 稱情報文章,謂遊戲公司官方或其他可資信任之來源文章。
II 發表情報文章,應有下列內容:
一 原內容連結,超過一行者應用合於規範之縮網址。
二 內容非中文者,需附上簡單翻譯。
三 個人心得。
III 情報文章禁止七天內以同一人大量發表相同媒體網站文章。
原本新聞跟情報在同一條,後來因為覺得還是有部分內容不同,所以分開成兩條寫。
新增第三節 買賣文章
原本買賣文章在一條,很長,很難看,拆成三條。
第 17 條 (買賣文章)
I 稱買賣文章者,謂買賣實體物者。
II 買賣文章,依下列規定:
一 曾於本板發表一篇以上非實況文章。
二 預設格式不得刪除,且所有必填項目均應填寫。
三 買賣範圍僅限鬥陣特攻周邊商品。
四 發表須與前篇買賣文章相隔十四日以上。
第 18 條 (買賣文章禁止事項)
買賣文章禁止下列事項:
一 於推文中販賣商品,但經本板公告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 售價超過商品之定價。外幣商品以發文時或購入時之台銀公告匯率為準。
三 發表後自行刪除文章、刪除售價或其他重要內容。
第 19條 (買賣文章罰則)
違反本節規範,除本條未規範者外依第三章之規定:
一 違反第十七條者,原文刪除,得警告或處水桶七日以上,三十日以下。
二 違反第十八條者,原文刪除,處水桶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下,得退文。
三 同時違反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者,處水桶一百二十日以上,併予退文。
四 同時違反第十七條及其他規定者,原文刪除,處水桶一百二十日以上,得退文。
五 同時違反第十八條及其他規定者,原文刪除,處水桶一百八十日以上,得退文。
六 同時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其他規定者,處水桶一年以上,併予退文。
七 同時違反本節及第十條者,處水桶十八個月以上,併予退文。
第三章、罰則
第25條
→增以分身重大違規的處理依據。
原本沒有寫,現在的規定是,某人A帳號違反第10條的重大違規,再用其他帳號發文違反第
10條,審理期間可以暫時處水桶,避免影響秩序。
第 29 條
新增不受歡迎使用者以其他帳號在本版活動可以先處水桶半年,然後有下列處分依據。
I 有下列情況者,經板主群合議討論後,得宣告其為不受歡迎使用者,處水桶十年以上:
一 曾違反本板板規三次,均處水桶三十日以上者。
二 曾違反本板板規第十條二次以上者。
II 不受歡迎使用者,不得於本板有任何行為。
III 有其他帳號且在本板有活動者,預處水桶半年,送帳號部審理,並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 帳號部認定為同一人所有者,水桶處分同原帳號。
二 帳號部認定不排除有同一人使用跡象者,處水桶一年。
三 帳號部認定非同一人所有者,水桶處分撤銷。
第四章、違規處理程序
新增第一節總則
第 35 條 (多重帳號)
I 帳號水桶處分期間,以其他帳號違規者,送帳號部多重帳號查詢。
II 帳號部認定為同一人所有者,所有違規帳號處水桶。時間長度依下列規定從一重處斷

一 原帳號剩餘水桶日期之二分之三。
二 違反非第八條之規定者,四十五日。
三 違反第八條之規定者,二百四十日。
四 違反第十條之規定者,十八月。
II 帳號部認定不排除有同一人使用跡象者或非同一人所有者,獨立處分。
→增送帳號部查詢的申請要件。
並且針對違規後的水桶處分日數規定清楚。
第二節、特別處理程序
第 36 條 (優先適用原則)
有本節所列之違規態樣,而有特別程序規定者,依本節規定,本節未規定者,適用第一節
之規定。
→說明適用順序
第 37 條 (廣告推文連結處理方式)
I 違反第十條第五款之隨機廣告推文連結,依下列規定:
一 稱廣告推文連結,謂隨機在各板推文,內容外觀上係常見之縮網址,但連結內容或推
文內容顯為內容農場之紅利連結者。
二 板主得先行簡易處分,於七十二小時內再為公告,不受板規第十六條之限制。
三 板主公告處分後,將其轉送至ADer-Killer板。
II 發文者發現有第二條之情形者,得逕予刪除該推文,並於六小時內以站內信方式通知
板主,不受板規第八條第七款之限制。但逾期未通知,或顯非廣告推文連結者,不在此限

III 若站方已有罰單處分以上公告者,受處分人應逕自至組務板申訴,本板不予受理。
→原本的廣告推文連結特別處理辦法
第 38 條 (賽季期間處理方式)
I 經本板公告為賽季期間者,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水桶裁量停止適用。
II 違反第十條第三款之處分期間,其他帳號有在本板活動跡象者,逕處水桶半年,送帳
號部審理,並依下列情況處分之:
一 帳號部認定為同一人所有者,所有違規帳號處原帳號剩餘水桶日期之二分之三。
二 帳號部認定不排除有同一人使用跡象者,處水桶一年。
三 帳號部認定非同一人所有者,水桶處分撤銷。
→原本的世界盃文章特別管理辦法
第 39 條 (寒暑假期間處理方式)
I 每年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及農曆小年夜至正月初五,違規處理規則依本條之規
定。
II 第七條第二項所列各款,嚴格認定之。
III 本板得依職權綜合考量噓文數到達X2以上之文章,依板規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或
第八條第四款處分之。
IV 經檢舉違反板規第八條第四款之文章,檢舉時噓文數已達X5者,得不適用第三十二條
之檢舉程序,逕為判決。
→原本的暑假期間文章特別管理辦法。
後面沒有修正了。
給直接END的人
是把所有散落的規定結合在一起。
作者: YU0242 (愛玊冰™)   2018-12-17 23:30:00
End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8-12-17 23:40:00
d
作者: u8087888 (不老光華)   2018-12-18 00:05:00
原來版規那麼細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18-12-18 00:40:00
請問 如果我的文給了哪些媒體刊登了,重複情報就會算我的嗎?
作者: gggaaammm (李剛)   2018-12-18 01:21:00
”中國官方或立案媒體之新聞” 有包含是中國電競隊伍的官方SNS嗎(例:上海龍之隊官方推特、微博
作者: yinyang102 (いんいんえん)   2018-12-18 05:59:00
我一直很好奇rumor算是情報嗎....
作者: godfu520 (ㄋㄇ)   2018-12-18 08:26:00
推特跟微博算是情報吧,此外我想請問OWL隊伍的表演賽、友誼賽、交流賽,這種半官方的比賽是否能有一個單獨的標籤,不然都是用[實況]標籤感覺好奇怪。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8-12-18 09:04:00
假設你的文在你發文後給其他媒體刊登,原文不動的話,就會當op後面那篇文當OP
作者: s1s2s3bk (路人甲)   2018-12-18 10:38:00
這段期間先等其他人發看看,怕自己用錯。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18-12-18 13:12:00
那反過來 有其他媒體刊登文後 同樣有人貼一樣內容這樣也算嗎?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消息靈通吧?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8-12-18 13:35:00
是不是op以板上有沒有人發文為準。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18-12-18 14:28:00
作者: IsonaEi (超高校級的熊貓)   2018-12-18 14:53: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jerrycai1 (jerry)   2018-12-18 21:27:00
版主在校務會議辛苦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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