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aker (命運好好玩)》之銘言:
: 如果 mentor 有問題,他們會直接找我,但是這就是這裡找工作的方法。
: 台灣人要打群架,就不能不學會用別人的方法,而且我想要做得更好,
: 把學校 career center 沒有效率的部分拿掉,把精英學校的人只幫助精英學校
: 的人這個沒有道理的部分拿掉,把力量整合起來。
以上的主旨是好的。我同意且支持。
: 以下開放大家提問 XD
提問: 願不願意來作個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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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 12 個月內, http://blog.rockresume.com/2014/10/blog-post.html
的內文不作修改
* 請通知自 8/2010 起在 Google 任職的 mentor, "Eric Lee" (此
資訊來自 rockresume.com 的 "Search for Mentor" 功能)
我將請律師發函 Google, 禮貌性的詢問: Google 是否 sanctioned
該公司及員工與以下 rockresume.com 的宣傳
最後,到美國以後,如果想要知道如何進入類似像 Google,
linkedin, twitter,tesla 這些公司,可以考慮使用我們的 mentor
服務,我們在裡面放了些間諜,讓你有:
Insider Networking on Demand!
以及 http://www.rockresume.com/pricing 上所列的
MENTOR CONSULTING
1 on 1 mentor session
30 minutes - 50 USD
60 minutes - $100 USD
* 由你回報 Eric Lee 對這個消息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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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沒這麼無聊 :D
你原文裡描述的動機與執行手段背後的邏輯是很好懂的,我 100% 理
解;你需要說服的不是我,也不是版友,而是正視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 bias
這個問題。
是的,「別人都在搞一樣的手段」,例如, 校友推薦; 我完全理解你
原文裡想解釋、描述的現象
這有如北美對暴力的容忍度大於歐洲;歐洲對性愛的開放大於北美,
你要逆天不是不行。然而, hack tax law 搞 tax avoidance 在北
美文化裡,眾人對你的觀感將是五五波; hack integrity, 則是在
玩火自焚
你解釋了「收錢」背後的原因,在商言商,我能完全理解,然而,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 bias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 bias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 bias
才是問題所在。在這版上辯是無用的,你是把與你合作的 mentor 推
上與他們公司 HR 直接對抗的火線,你要說服的,是那些公司的 HR
幫助有心人前進北美,是好的;但拿著(各 mentor 的) integrity &
professional reputation 下注,風險實在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