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小弟剛找到工作不久,開始研究公司的401K計畫,公司100 % match first 2%(每年上限
1750鎂),vesting 3年
有打算長期留在美國,三到四年後可能會跳槽換公司,目前單身,每月結餘約2200鎂,希
望能存到一筆買房頭期款。
根據爬文結果,目前年薪已超過traditional IRA的tax deduction上限,所以錢放在trad
itional IRA無法節稅
從節稅角度來說的話
目前的順序應該是
存401K 2%來拿公司match> 存滿Roth IRA年度上限
目前的想法是
1.存滿401K的年度上限雖然可以節稅,但向401K貸款買房有雙重扣稅的缺點,即使可以提
領一萬鎂來當頭期款,但還要補繳稅,因此目前不打算存滿401K,也不會將把將401K內的
資金作為頭期款
2.不過近期也有看到另外一個說法是五年內要用到的資金都不要投資,如果是以這個觀點
來看,是否放滿401K的 2%來拿match,其他的錢全部放定存。
綜合以上幾點
想請問
1. 上述對於traditional IRA/ Roth IRA的理解是否正確?
2. 想利用Roth IRA投資利得免稅的優點,但Roth IRA是滿五年後全部的金額即可隨意動
用?例如我每年存入5500鎂。存滿五年後我可以動用這五年內存入的錢+投資收益?還是我
只能動用第一年存入的5500鎂?
若有其他更好的方式,還請各位多多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