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第一份工作,在華人的公司。上禮拜遞了辭呈,會做到6/29。
我是去年10/16開始上班的,應徵的時候老闆娘說這家公司沒有堤共health insurance,所以工作三個月後有2 weeks paid vacation 和 paid national holiday。
因為我下班還有另一份工作,所以公司讓我提早半小時離開。我從10/16到5/1都是上7.5小時。5/2到現在是上8小時因為公司搬到我家附近。
這個月我請了7天假,當時問老闆娘 "can i take a few days off",他說可以。上個禮拜我交了工時表,然後問能不能用vacation hours。昨天老闆娘說沒辦法,因為只有工作8小時的三個月後才能享有福利。而我因為都是上7.5小時所以沒辦法,但是他說我已經在這家公司一陣子了,所以還是會給我paid vacation。
結果我白開心一場。今天一看到paycheck 看到我只拿了9.14小時的paid vacation。
現在回想,他們從來沒有跟我說上7.5小時就無法享有福利,就好像在搞文字遊戲一樣。如果我知道7.5小時沒有福利,那我幹嘛上7.5! 我一定會上8小時阿....現在感覺很差,覺得被佔便宜。我也是太天真,這是第一份工作所以對這種福利的事情沒經驗...老闆娘當時說的benefits也沒有白紙黑字。而且會辭職也是因為他們說要加薪說了3個月(5次)也沒發生....但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請問大家有遇過這種案例嗎? 我不想撕破臉,但我會跟老闆攤牌的。下周五就是我最後一天,所以還會再拿一次薪水。我還有什麼該留意的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