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說我是稅務居民
所以台灣的收入要報稅
目前情況大概是如此
台灣有收入,目錢繳最低6% or 7%
美國這邊就是上班族,薪水有預扣
報稅的時候會計師說美國這邊所得級距高於台灣
所以台灣沒繳的稅得在這邊補上...
簡單來說
台灣收入1000 繳交6%稅率給台灣國稅局 60
美國這邊因為收入關係得繳2x%...
所以台灣這邊的收入也得繳交2x% (假設20%)
(20%- 6%) * 1000 = 160 繳給IRS
繳稅是義務但是我能不能把台灣的收入捐到學校或者社福單位
湊到20%...
美國這邊不用繳呢?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