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hris: 美國一般是at will。雙方都有權利隨時中止僱用關係02/26 13:52
→ cchris: 所以不需要逼退。直接中止關係就好,然後資遣費也不是必02/26 13:55
→ cchris: 須的,但有些公司為了表示友善,會自願發一些,換取員工02/26 13:55
→ cchris: 的滿意度。這也算是一種好聚好散02/26 13:55
美國資方沒有資遺費,但他們平常要繳個稅叫FUTA(Federal Unemployment Tax Act)。
所以員工被火了以後,直接去找政府領救濟金即可,所以企業當然可以理直氣壯的
at will。
題外話,去年武漢肺炎暴發後,政府為了安定人心,所以在本來的失業救濟金,往上再加
每個星期600元,至於這是好是壞,大家自行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