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4-09 14:15:08依板規第十四條,代貼人身攻擊檢舉。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標題 [推文] 20915
時間 Wed Apr 8 15:21:0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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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章標題
[分享] 毒化物的分類
二、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8454076.A.A2B.html
三、違規事實
[人身攻擊、挑釁]
第十條 .以髒話、負面或惡意字詞,對於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足認定
有侮辱之意,貶損他人之人格評價者。
.前項所稱之負面、惡意字詞,包括廢、腦殘、低能、弱智、沒料等等。
.經由當事人檢舉,違反本條第一項規定進行人身攻擊、挑釁者,
得劣退文章或刪除違規內容,並水桶兩個月。
四、違規人名稱
kelybaby
五、檢舉的推文內容
噓 kelybaby: 你還要廢多久~~~04/08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