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APM99 b19900127 inyoureyes92 廣澤寶塔

作者: lukiya9477 (伊凡四世)   2015-11-18 01:57:31
應該這樣說啦 隨便噓個 示耳人不炒 大霹靂必倒
都比單純噓個爛好很多
講更白一點就是 這條訂出來是要讓平常打擦邊球的強制進好球帶
只是這好球帶的形狀也因此變得很奇怪了
這條版規的寫法是這樣
4.對戲劇流於無意義的惡質貶低,或帶有引戰意味之文章
大家看的重點應該不會差太多
就是無意義的惡質貶低跟引戰意味這兩項
然後回頭看單純推噓
是否有沒有辦法達到這兩項之一
光是一個噓就怒氣沖沖要戰人
那戰人的那個也未免太玻璃心了
顯然比較有爭議的
應該是在惡質貶低這部分
那疑問就來了
只是說個爛或者鳥斃了
到底是如何符合這個惡質貶低的部分
如果這兩個詞彙本身已經符合惡質貶低
那布版就跟文字獄沒啥兩樣了
可是看好A的判決
應該是因為這是在霹靂的搶先看下面
才會有這種處理
那相應的金光的搶先看下面
如果有人噓文噓個爛或鳥斃了
好A也是這樣處理
不過這樣處理跟惡質貶低好像又沒關係阿???
所以疑問如下
1.惡質貶低與引戰意味的判定是以版主認定為主嗎?
會這樣問其實沒有質疑你的意味
我也明白版主不好當
只是這樣變成大家在推噓文之前
想的就變成"我這樣噓文會不會被好A桶"
解釋起來對你會比較不利
2.所以不是在搶先看下面就不會有這問題? 還是一樣看情況?
變化題我也說不準會有什麼情況發生啦
因為這會因人因情況而有所變化
光是同一句話在不同情境
就有適合不適合的問題
在不同人如從封包的口中跟從我的口中講出來
大家聽起來的感覺也不太可能一樣
那執行起來會比問題1更複雜
因為大家的認知有差異
3.那如果加個說明 例如素問出品必屬爛戲 會不會被水桶?
素問出品必屬爛戲
已經是一行內就可以解決的情況啦
如果這樣不行
那限制會多很多
推文內可以給出的理由相對受限
以前我在推文內發表意見
就被某些版友戰我在洗版啦
那你這條規定出來
大概能想像的就幾種情況
一是一個人的理由可能就佔了三四行
有的時候大家斷來斷去
結果就變成大家閱讀困難
二是懶得打這麼多字
乾脆就不講話了
這樣是乾淨很多大家不麻煩啦
只是這樣會有別的影響阿
4.噓文的對象?
比方說燒肉哥的推文落落長
可能三四行
講的可能是他買片回來沖馬桶的經過
那下面板友直接接個不好意思看到燒肉哥就是2
然後開始有人跟進
底下一片噓聲
所以這條款在今天這情況
是限定噓搶先看這篇文本身
那噓搶先看以外的對象就不適用囉?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5-11-18 02:01:00
"素問出品必屬爛戲"其實也有引戰疑慮也,比如戳到素問粉之類的 (但我從來沒看過自稱素問粉的人 XDDD)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5-11-18 02:04:00
要說素問粉也不是沒有...不過應該都被砲到翻過去
作者: lukiya9477 (伊凡四世)   2015-11-18 02:09:00
封包就公開說過素問寫的不錯阿 他可能不知道素問討厭傲笑吧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5-11-18 02:12:00
可是封包前輩他已經...已經... (遠目)
作者: jeffsu   2015-11-18 02:13:00
我就是怕霸刀 或 金門王發文這類反串 會讓好a忙死= =這條還有修正空間就是 只能說版主辛苦了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5-11-18 02:15:00
金門王好像不是反串阿...他是覺得他是世界的中心(扶額
作者: jeffsu   2015-11-18 02:17:00
而且恥度很高 越噓發越多 等等下面討論桶一片都有可能XD
作者: jackthegreat (高雄梁朝偉)   2015-11-18 02:38:00
金門王是自我感覺良好的那種類型 在別版也是這樣= =這裡有素問粉嗎? 都跑到官網取暖了吧 呵呵
作者: zxcv820421 (常磐くるみ的老公)   2015-11-18 03:23:00
插個話 公告好像不能回吧
作者: hungyun (宏雲)   2015-11-18 03:59:00
用這一則推文辦奈奈真的有點過火了,把帳號遮起來只看內容的話,他講的話有很過份嗎?那都是Youtube上看得到的客觀數字不是嗎?連這種內容都不能講那還能討論什麼?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8 05:10:00
以實證犯罪學positive school of criminology的角度處罰本就要看人(帳號)來決定.而不是只看當下行為.不然以後就不用法官.直接用電腦判刑就好.APM99愛引戰大家都知道.法律不溯及過往.但不代表不參考過去的行為以他的做法.過去沒被投訴才有鬼.只是當時有模糊地帶難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5-11-18 05:12:00
難怪一堆法匠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8 05:12:00
處理現在版規都定清楚.還打擦邊球作死.能怪的了誰?至於其他板眾除非也是慣犯.不然根本不用擔心版主多年以來把布板管的怎樣有目共睹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11-18 05:14:00
我承認我是素問粉,電腦裡面一堆素問的照片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8 05:15:00
法匠就是不看實證犯罪學而只顧古典犯罪學(只看法條判)也就是大家所謂的恐龍法官~
作者: asdfuiop (徐智遠好像去看婦產1科,)   2015-11-18 05:39:00
可是邏輯是,那是說實話
作者: a325000 (小彤)   2015-11-18 05:46:00
其他版眾不用擔心?可是其他兩個人噓一下就被桶了耶,以前管得好跟現在有兩個人莫名被桶有關嗎?
作者: sony1733 (我的旅程就此展開)   2015-11-18 06:00:00
推文功能的產生就是簡單文意 你要有意義推文是你的事情要不要給理由也是你的事情 把自己不想看到的從公眾版面排除掉 這哪招?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8 06:21:00
不要偷換概念.我說得不用擔心指的是擦邊球部分另外那兩位被桶是很衰的被釣出來+情緒發言+沒附理由擦邊球本就難抓.如果後續版主有無限上綱的狀況那就大家一起申訴去.我+1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5-11-18 06:49:00
之前股票文真不知該怎麼定義美國黑人常被冤枉打死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8 07:18:00
這沒啥問題.如果冤枉當事人可以向版務組上訴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5-11-18 08:48:00
版主都說沒打算檢討版規了講這麼多有什麼用?
作者: akito19 (艾卡瑪琳的微笑)   2015-11-18 08:54:00
若戰文會讓版務過於繁忙,應該考慮新增版主,而非限縮言論空間
作者: GRIPIT (GRIPIT)   2015-11-18 09:05:00
APM早就是慣犯了,這次桶他只是剛好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5-11-18 09:09:00
(以下舉例沒針對任何對象)回頭看有些噓文只說 補噓很難看 喔 或是夜郎自大等批評的成語,前面的可以說沒惡意貶低,那用成語是比直接說爛,鳥斃了高尚? 就是有意義且無惡意貶低?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5-11-18 09:18:00
現在這是法規涵攝的問題,而不是事後論處的問題,請辨明論處當然看人以往,但是否違規則不應視帳號以往行徑而異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5-11-18 09:29:00
版主已經認為現行版規沒問題,無需檢討,為什麼不能拿以前的例子來討論?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8 10:00:00
樓上,他回的是我喔,講的也沒錯,我舉的例子的確是用在處罰的判定上
作者: lukiya9477 (伊凡四世)   2015-11-18 10:02:00
試解奈奈被桶的考量 因為以往經驗就是在霹靂文下扯金光或者在金光文下扯霹靂都很容易站起來所以用引戰意味處理並無不妥
作者: easylovegame (第三者的第三者)   2015-11-18 10:04:00
像有疑慮的 先警告不是很好?幹嘛直接桶!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8 10:04:00
但實務中模糊地帶,過往行為被那來當參考很常見,有利有弊就是另外就是實證的犯罪定義偏社會而非法律好像離題太遠...我自己閉嘴o..o
作者: BlackWhite55 (荒雷狩)   2015-11-18 10:18:00
我覺得金門王算是很認真在follow霹靂~至少都有發文~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11-18 11:28:00
原來法匠是指只看法條的,長知識
作者: a0920553486 (Norman)   2015-11-18 12:39:00
不意外 被桶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8 16:16:00
法匠就......謝謝指教.依法行政 +_+
作者: lunared (天生紅月)   2015-11-18 16:29:00
"對戲劇流於無意義的惡質貶低"這不是講得很清楚嗎你要對戲劇+無意義+惡質貶低 三者都犯才會踩到板規11板主也解釋說你可以批評 但是要有原因為什麼會扯到有板友發廢文被噓這點板友被噓再怎麼樣都是板規三出來處理吧,至少到現在還沒看到有人因為噓板友被用引站或鬧板來罰過的
作者: donkilling (å’šå’š)   2015-11-18 16:50:00
真的很有「文字獄」的味道......
作者: lunared (天生紅月)   2015-11-18 16:53:00
就單純要求批評要附理由就叫文字獄???
作者: donkilling (å’šå’š)   2015-11-18 16:57:00
黃線就罰,而不是明確紅線才罰,沒這種味道嗎......
作者: lunared (天生紅月)   2015-11-18 17:08:00
問題在你的紅線跟板主的紅線是不是一樣阿板上也不是沒出現過有板友認為過紅線板主認為沒過不罰或是反過來的情形,以人來管人本來就是看板主的主觀認定覺得板主主觀有問題就去組務申訴他就好了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5-11-18 17:13:00
覺得這次判決有點嚴格,畢竟奈奈也讓板友嘲諷(?)過,算是不錯的板友,至於嫌戲爛還要附理由,啊就看完沒理由的感覺到爛而已,那同樣標準只推「推」這個字的人是不是也要附推的理由才能推?
作者: lunared (天生紅月)   2015-11-18 17:18:00
這個昨天公告那篇板主已經回過了 下一題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5-11-18 17:18:00
樓上喜歡我嗎?
作者: lunared (天生紅月)   2015-11-18 17:22:00
no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5-11-18 17:24:00
那下班或下課了嗎?樓上
作者: lunared (天生紅月)   2015-11-18 17:30:00
保安保安
作者: dnzteeqrq (大隻貓)   2015-11-18 18:27:00
blue1234 推 並沒有惡意貶低之意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8 18:38:00
難說.有可能被釣到.也有可能惡意貶低畢竟有霹靂迷查之前的霹靂心得都沒看到這兩位發言 搶先看一暴就蹦出來
作者: aoshiken (三十六雨風飄搖)   2015-11-19 02:08:00
1.是 板規執行是以板主認定為主,不管是哪一板或是討論區,甚至是現實法律都是板主(法官)以板規(法條)再以主觀決定是否違法2.板規11-4有寫明"對戲劇流於無意義的惡質貶低",所以只要是跟戲有關的批評都會去看批評內容是否為 "無意義"+"惡質貶低"3.只要看得出批評的點在哪,就不算無意義,以本周搶先看舉例,你可以推或噓"九輪天剛出來就被洗了,爛"帶著原因的批評,而不是單純放句爛就跑了4.對人的噓文,基本上不會被判到板規11,因為有板規三
作者: crazy225drag (穩贏金太郎)   2015-11-19 09:03:00
我想問我只說雁煩很爛這樣會被桶嗎@@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15-11-19 20:46:00
你都說出理由了怎會被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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