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打算申請某項專利,但有些問題 想先請教版上先進一下:
1、若打算申請的某項產品,在國外已經有人先行申請,那麼我在台灣是否也能申請?
2、若該產品和國外的產品在外觀上小部份的不同,我是否在台灣也能申請?
3、該產品若在國外有申請專利,但目前在台灣並沒有,而我將該產品(外觀略有不同)
在台灣做生產與販售(僅販售台灣地區)是否會有涉及侵害之責?
4、如果該產品在國外已有申請專利,但我所製造的產品和國外的有外觀上的不同
在台灣這邊做申請的選項,是否要選擇「設計」專利的申請?還是??
5、若申請專利 是委託商標局公司代辦 和 自己親自辦理 有什麼不同?(審件較快??)
以上問題,還請版上先進指教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