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今年考生注意--- 公告「專利法逐條釋義」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6-14 15:23:30
公告「專利法逐條釋義」歡迎各界於103年8月31日前提供增修意見
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522596&ctNode=7127&mp=1
發布日期: 103 年 06 月 13 日
為增進各界對專利法的瞭解,本局編撰了專利法逐條釋義。因篇幅較多,恐有疏漏或誤植
之處,請大家指正。預定彙整完成增修意見後,於年底付梓。如有增修意見,請寄至本局
法務室信箱:ipold@tipo.gov.tw或傳真: 02-27351946 或電洽: 02-23767488 。
檔案下載: 1030613專利法逐條釋義公告版.pdf
http://www.tipo.gov.tw/dl.asp?filename=461317374071.pdf
作者: slayerchobit   2014-06-14 16:10:00
千呼萬喚始出來
作者: madgame (靜)   2014-06-14 17:16:00
哇哦!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6-14 17:59:00
不錯 值得珍藏
作者: pptbleu (藍色)   2014-06-14 19:36:00
TIPO真的佛心了 以前這都要到台北總局才有賣 還要好幾百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6-14 21:52:00
TIPO的逐條釋義 的著作權協議本來就是可原件轉載 是沒人願意掃上網...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6-17 13:58:00
TIPO逐條釋義寫的很不錯,加入了司法判決。如果連審查基準也這樣子,那就更完美。不過還是要給TIPO拍拍手。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6-17 19:33:00
真的超級佛心來的XD
作者: mjrt   2014-06-18 14:46:00
審查基準若加入司法判決較不妥當...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4-06-18 18:48:00
MPEP不就是加入司法判決?MPEP=Manual of Patent Examining Procedure=審查基準
作者: mjrt   2014-06-20 08:46:00
審查基準在台灣為認定事實的行政規則...行政機關會受其拘束若加入司法判決,則可能會導致行政機關受法判決的拘束似乎有違法憲法權利分立之虞...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6-20 08:51:00
您的意思是行政行為無法受司法監督?
作者: brenthsu (brent)   2014-06-20 08:59:00
行政機關受到法判決拘束不當? 意外~~願聞其詳...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6-20 10:14:00
法院是個案判決 不同法官不同見解 行政其實是一體適用 個案照理不應拘束通例我自己的想法不過我覺得應該不受拘束 那應該是智慧局覺得判決有指出基準缺失所以對應修改 不算是受拘束吧
作者: mjrt   2014-06-20 11:27:00
行政法院的個案判決在該個案上的確會拘束行政機關與當事人但是如D大所述個案之判決確是不應拘束通例...若法院之判決可以佐證審查基準之認定當然是行政機關所樂見但是若法院之判決與審查基準之認定不相同時,行政機關是應該遵照法院的判決還是審查基準的規定呢?還是去修改審查基準來符合法院的見解,的確是有討論的空間...所以若要加入判決,智慧局也應該會選擇可以佐證基準之判決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6-20 12:53:00
不管行政處分結果為何 最終還是要回歸司法(行政法院)所以 參照判決修定審查基準 當然沒有問題....行政權本來就是要被 立法(預算權) 司法權(裁判權)....所監督與制約的..... 不然行政獨大 就邁向獨裁了....(回頭看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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