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http://bit.ly/29n2dQP
奇景光電公司2013年爆發3名資深工程師當商業間諜,偷取IC晶片製程及設備機密資料,
以50萬美元賣給中國格科微電子被調查局查獲,智慧財產法院2016年5月底判決,
3工程師連帶賠償奇景光電3000萬元。
奇景光電設立於2001年,專營影像顯示處理技術之IC設計公司,擁有超過1500項專利,
產品使用在電視、筆記型電腦、PC、手機、平板電腦、數位相機、汽車導航
各種消費性電子的螢幕顯示器,也在美國股市納斯達克上市。
奇景光電提訴訟主張,張姓行銷業務處副處長、黃姓彩色濾光膜研發處客戶工工程部
副理、白姓先進光學產品部技術副理,陸續在101年2月底離職,三人合作
創立全球光學公司。3人涉嫌使用任職奇景期間取得的技術,開發新產品
並向智慧財產局4件新型專利。
奇景向調查局報案,控告三人涉及背信。
還沒離職就盜賣機密技術。102年9月調查局搜索,查扣黃姓副理的一份文件,
發現三人在尚未離開奇景光電前即與上海格科微電子簽約,格科微電子以50萬美元
向三人購買奇景製造晶圓級光學鏡頭的獨家技術,導致奇景損失3000 萬元至5000萬元。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時,張、黃、白均承認將奇景光學的晶片製程技術賣給格科微電子。
法院指出,三人均承認確有其事,即產生法律上的「認諾」效果,
法院可以不用再調查奇景是否有損失,以及損失金額,即可依認諾逕為判決三人敗訴。
此法院在5月底判張、黃、白三人須連帶賠償奇景光電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