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wyesman: (雖然真的大部分都是垃圾專利 不過還是有用的) 09/15 23:07
→ twyesman: 而是你根本打不贏訴訟 尤指台灣 09/15 23:08
→ twyesman: 對了 還有個垃圾狀況原文沒考慮 09/15 23:19
→ twyesman: 就是"產學合作" 左手拿補助 右手給一點權利金 其餘吃掉 09/15 23:20
→ twyesman: 考慮進去都不算的話 應該遠低於6.03% 09/15 23:21
→ twyesman: 查了一下 成功大學專利在美國訴訟 好像沒在台灣訴訟? 09/15 23:30
→ twyesman: 聰明! 寧可打客場 也不要打自家主場法院 09/15 23:38
→ ipme: 這電子書要台幣兩千塊?貴... 版上幾位美國律師有經手過成 09/16 11:03
→ ipme: 大美訟的經驗,出來分享一下吧。 09/16 11:03
蠻同意t大的看法。
這電子書裡,只講了兩個案例,(折扣後還等於原價2000,這是在搞笑嗎?)
我來講一下好了。
成大曾拿他們的美國專利US 7723829去告了幾家國際知名的大公司,包括
Nichia(日亞)、Cree(科銳)、Philips(飛利浦)…等等。敝公司的客戶也是這幾
家被告的其中一間。
我們委託了Article One Partners找舉發引證案,非常滿意。US 7723829雖然
還是活者(去繳規費吧…沒必要弄死你),但是對我們起不了作用;最後當然
沒有買成大的單。
其他公司有沒有買成大的單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這些公司當然都不是病貓。
成大在美國訴訟也未必就進行得就很順利,也未必就是所放出來的消息這樣,
但我相信整體來看,跟台灣智財法庭相比,美國戰場還是比較值得投資。
個人有感。台灣為何以1:4的逆差(或更低)在拿國際授權/賠償金,其實關鍵是
輸在最根本的先前技術檢索。你認為你的東西可以在美國告人了,沒錯,但他
們一定都不是好惹的。
反觀美國人要告台灣企業,我們要去舉發人家卻舉發不掉,也沒辦法壓縮其專
利範圍,原因是他們其實專利申請前、提告前,大部分都有檢索評估過,不是
像台灣這樣。
但是很好笑的是,美國人在台灣戰場所提告的訴訟卻不能贏,就算以理律為指
標來看,我猜在智財法院的勝訴率應該也不會很高。這真的就是我們法院的問
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