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ksonic (sonic)》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我的美國專利最近收到第一次OA
: 收到的審查結果是專利範圍中某些項次因為某個元件的連接位置寫的不夠詳細
: 而在字面上與引證案衝突
: 這個元件在圖面中的連接位置是非常明確的
: 而且跟引證案中審查官認定的對應元件功能也不同
: 但因為當初說明書中這個元件的功能跟連接位置寫沒有寫的很清楚
: 造成專利範圍中也沒有詳細定義
: 想請問在答辯時是否可以一併補充說明書的內容並在專利範圍中加進這些內容呢?
: 謝謝!!!
連接方式(由圖上可以看出來的)可以加入請求項
但是某些「角度」、「大小關係」就不一定了
功能除非從圖上或說明書可以支持的,要不然不能加入請求項(可以在OA中屁兩句)
以上是針對美國案跟台灣案
日本案、中國案跟歐洲案那是另一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