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專利面詢申請書想請教版上各位前輩:
申請書第二項「如未申請視訊面詢者,一律親至本局辦理面詢」,其中所指「本局」是指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還是包含各地服務處呢?
以下事情發生經過(以及抱怨)
因為我任職的事務所加上客戶都在台中,想說就近就好,但因為申請書有備註不選視訊就
只能親自去「本局」(我的理解是在台北),於是我便勾選了申請視訊面詢,建議地點則是
在台中(想說委員最後還是可以決定要不要視訊,主要是希望辦在台中)。
昨天下午接到智財局審查委員來電問我們為何選視訊
我:因為申請書說不選視訊就只能去本局(目前我的理解還是在台北),所以我們可以在台
中然後不要視訊嗎?
(其實我知道可以,只是要看委員怎麼決定,所以想徵求他的同意)
委:我聽不懂(關於本局與服務處的差異),你建議地點就選台中了阿,本局就包含台中
了阿!你之前沒填過嗎申請書嗎?你新來的嗎?
(我OS:聽不懂你不會去看申請書嗎?既然本局包含台中那就不要又硬寫上服務處啊!而且
面詢作業要點也是把本局跟服務處分開講啊!我填過很多遍第一次遇到審查委員有這問題
,而且我是不是新來的關你什麼事,你老屁股有沒有好好看過面詢要點(白眼))
反正我也不想得罪他,而且只是文字上理解的問題,不知道他為何要這麼不悅,就暫時同
意「本局也包含各地服務處」這件事,最後是視訊+台中。
但我還是覺得申請書設計得很詭異,所以想問問前輩們到底本局是什麼?????
不先打電話確認是因為已經遇到很多次智財局人員講話前後不一,所以一直以來填寫申請
書都是用自己的理解方式,結果還是發生跟委員見解有衝突的情況~
(好啦,其實抱怨成分比較多,如果是我的錯我會好好反省,如果是審查委員的問題,下
次又遇到一樣的情況我會請他自己好好研究一下相關法規,請前輩們鞭小力一點Q口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