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面詢申請書(含抱怨文)

作者: smilehyi (Yi-Huang)   2018-08-17 10:39:46
關於專利面詢申請書想請教版上各位前輩:
申請書第二項「如未申請視訊面詢者,一律親至本局辦理面詢」,其中所指「本局」是指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還是包含各地服務處呢?
以下事情發生經過(以及抱怨)
因為我任職的事務所加上客戶都在台中,想說就近就好,但因為申請書有備註不選視訊就
只能親自去「本局」(我的理解是在台北),於是我便勾選了申請視訊面詢,建議地點則是
在台中(想說委員最後還是可以決定要不要視訊,主要是希望辦在台中)。
昨天下午接到智財局審查委員來電問我們為何選視訊
我:因為申請書說不選視訊就只能去本局(目前我的理解還是在台北),所以我們可以在台
中然後不要視訊嗎?
(其實我知道可以,只是要看委員怎麼決定,所以想徵求他的同意)
委:我聽不懂(關於本局與服務處的差異),你建議地點就選台中了阿,本局就包含台中
了阿!你之前沒填過嗎申請書嗎?你新來的嗎?
(我OS:聽不懂你不會去看申請書嗎?既然本局包含台中那就不要又硬寫上服務處啊!而且
面詢作業要點也是把本局跟服務處分開講啊!我填過很多遍第一次遇到審查委員有這問題
,而且我是不是新來的關你什麼事,你老屁股有沒有好好看過面詢要點(白眼))
反正我也不想得罪他,而且只是文字上理解的問題,不知道他為何要這麼不悅,就暫時同
意「本局也包含各地服務處」這件事,最後是視訊+台中。
但我還是覺得申請書設計得很詭異,所以想問問前輩們到底本局是什麼?????
不先打電話確認是因為已經遇到很多次智財局人員講話前後不一,所以一直以來填寫申請
書都是用自己的理解方式,結果還是發生跟委員見解有衝突的情況~
(好啦,其實抱怨成分比較多,如果是我的錯我會好好反省,如果是審查委員的問題,下
次又遇到一樣的情況我會請他自己好好研究一下相關法規,請前輩們鞭小力一點Q口Q)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8-08-18 10:31:00
你都已經勾選視訊面詢了,為什麼還希望他們人在台北可以下來台中? 莫明其妙 反正你都是在台中處理這件事 他們人有沒有南下, 面詢也一樣會進行 這樣對你到底有什麼差?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8-08-17 14:35:00
你用負面排除的說法 本來就不容易讓人抓到你要講甚麼所以我不是在下面跟你說 怎麼正面表示自述的想法了嗎?所以審查基準也不建議 Claim 用負面表列阿(挺~~~XD)
作者: bingnaicha (cha)   2018-08-17 13:40:00
下次接到電話直接說申請人在台中就好了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8-08-17 10:49:00
https://tinyurl.com/y86rzhxv 本局簡介>組織架構「目前智慧局設置有......,並在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等4個地區設置服務處。」我覺得是單純雙方理解上有出入而已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8-08-17 11:25:00
你的回覆是在繞口令嗎??? 看文字就讓人混淆了何況是聽電話的審委?? 幹嘛不直接跟他說....."因為不確定是不是可以在台中辦理"當面"面詢"而且你在發文申請面詢之前 既然有不清楚的地方怎麼不先打個電話跟審委溝通一下???
作者: MoonMan0319 (Innocent World)   2018-08-17 11:45:00
連你的文都看不懂了何況電話...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8-08-17 11:50:00
我大概懂你的癥結點在哪裡 那個「本局」指的是對外自稱的意思 跟「本人」類似 但你理解的「本局」是相對於「分部」來說的
作者: a64tototo (死後的世界...是如何呢)   2018-08-17 12:20:00
審委是不能得罪的,您不怕版友有tipo人員?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8-08-17 12:46:00
不用懷疑,智慧局的長官們會看版上文章 XDDDDD
作者: hantang (小噗女孩vs小開男孩)   2018-08-18 20:21:00
你怎麼不去嗆其他國家審委?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8-08-19 20:23:00
原po描述的得很清楚啊,填表須知中,本局地點是指台北的確應該修改一下, 避免混淆, 不然又有新人被"前輩"念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8-08-19 23:50:00
同樣都是台北市外的縣市,若普遍上,別人沒有溝通上的問題卻只有你有 那很明顯就是你個人的問題了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8-08-20 09:12:00
這文犯了夾敘夾議的大忌 建議把事實和內心小劇場分段說明 才比較好閱讀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8-08-20 10:02:00
我是覺得第一句的問題很清楚啊事件發生主觀描述判,就要看是平常工作是在甲方或乙方了\斷和解讀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8-08-23 00:04:00
如果官方回應是這樣,那就是審查委員的問題了~"~
作者: smilehyi (Yi-Huang)   2018-08-31 17:32:00
智財局真的有人在巡ptt~之後委員打了兩通電話抱怨我投訴他,還請我申請書要勾好,不要再挖洞給他跳(希望委員下次直接跟我說,別再透過別人了)。我現在知道原來ptt可以當成申訴的管道。畢竟在局長信箱我完全沒有提到該委員的不是啊~~~https://i.imgur.com/BayKAQH.pnghttps://i.imgur.com/gKU3T6q.png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8-09-01 15:09:00
其實也不算巡啦 因為有板友就是審查官阿另外用負面表述的方式 理解上就是要轉個彎....用文字的話 還有機會回去推敲....但是用口說時....一旦錯過那個點 可是沒辦法倒帶重聽的.....所以我是覺得口語溝通 儘量別用負面陳述的方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