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後第一槍?漁船船員可望改列勞基法84-1特殊工作者
2018-12-04 23:46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遠洋漁業三法執法在選前引發東港、琉球的漁民不滿,大陣仗
赴台北抗議,民怨還明顯反映在選票上,立委莊瑞雄及蘇震清今天召集漁業署及勞動力發
展署官員,商討漁民曾提出漁船船員應屬特殊工作者的訴求,會中並達成研擬納入勞基法
84-1條特殊工作者的決議,推測為執政黨在選舉大敗首波啟動修正路線的法令。
漁業三法重創本次民進黨選情,除小琉球外,高雄以往深綠的小港及前鎮因有不少漁民,
雖然並未響應上台北陳情抗議,不過漁民到了投票當天也用選票表態,也被漁界視為高雄
翻盤因素之一,而漁業三法也因漁船工作特殊,在選舉前竟與勞基法連上關係,因為以沿
近海漁業為主的東、琉漁民,依照就業服務法聘請漁工(包含外籍漁工),但勞基法一修
法,就曾引來漁民「揚繩揚到一半就雙手一攤下班?」的質疑,日前3000人上街頭,其中
漁船船員脫勾一例一休,納入勞基法84-1特殊工作者也列為訴求之一。
位於東港的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秘書長何世杰指出,漁汛何時來難以預料,若遇魚群大出,
作業時間就長達12小時以上,他也舉例,從出發到漁場的時間工作負荷就非常低,在勞基
法修法前就已有結論要納入特殊工作者,以利彈性工時,但直到修法後卻未公告,在經過
這幾月的實行,沿近海漁船船員配合一例一休確實窒礙難行,爭取回復到以往運作順暢的
彈性工時,不讓「上班閒看海,下班得捕魚」亂象發生。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漁船的漁業工作及工時、環境非常特殊,而擔任船長者也是身兼
資方及勞方,負擔工作身先士卒負荷高,在勞基法修法後遇上一例一休的問題極大,經過
協商,要求勞動部及農委會於3個月內,建立沿近海漁船船員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列舉特
殊工作者的審核參考指引草案。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632915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