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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fancy (精品貼心小苳菇)
標題: [判決] 不服PlayStation板板主kuku321判決
時間: Thu Nov 24 00:39:05 2016
關於PS板 劇情暴雷者水桶公告 + 防雷宣導 板友申訴案
本席參閱相關事證後,基於依法行政原則及法治精神,向PS板板主提出兩點建議,
1.是否因應日後相關事件發生而新增&修改板規?
2.凼期間過長,是否符合減刑資格?
PS板板主回應如下:
1.現在的板規因為是繼承前板主的板規,在看板人數規模上升的現在很多不敷使用。
除了板主群討論外,也考慮部分議題給用戶進行討論,希望能在年內能完成
新公告的發佈。
2.為何凼原因如下:
1.該遊戲尚未發售,一切資訊皆為非合法取得內容。
2.板務群已經有進行連日宣導。
3.各串底下如有疑似洩漏劇情,皆有用戶當場表達不滿,要求該用戶注意。
在這三個前提之下,仍然繼續犯的,板主認為以"亂板"判決是可以解釋的。
本案判決:
1.請板主群加速新增板規及相關規範,以利日後依法行政。
2.基於各板自治原則,本席尊重板主判決。
板主群正研擬遊戲劇透相關法規,為讓PS板討論更有秩序以及板務順利,
新法公告前即嚴判,是有些不符比例原則,
本席為此事件已被凼的板友們向板主請命,將凼期間減至二分之一。
此判決文公告後再犯著,請板主嚴判,以正視聽。
以上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6-11-24 01:04:00暴雷桶死應該不桶悲哀Zzz
作者:
BOSSHUN (精銳小山豬)
2016-11-24 01:06:00擺明來亂的為什麼可以減刑
作者:
Ken99523 (Ken960211)
2016-11-24 01:08:00永桶算了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6-11-24 01:09:00話說前面kuku321的公告水桶文沒有這篇myfancy的ID在內,
作者:
OGoTTe (A君)
2016-11-24 01:09:00敢做還不敢當
作者:
Xreay (MC)
2016-11-24 01:09:00凼←這個字是水桶的意思嗎wwwwww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6-11-24 01:10:00刻意來亂的,沒永久都太短
因為他不是被水桶的人,他是版主遭申訴之案件的判決者XD
作者:
yuyuliu (寧靜)
2016-11-24 01:15:00俗稱小組長
如果要看詳細文才懂,就FW也要一起FW進來不要在這裡讓別人炮,光看主題和內容我還想幹3次
myfancy應該是更早之前的版主吧SORRY 原來是我記錯了XDD 不過我支持版主這樣的處置就是
作者:
asd1 (男達よマダオであれ)
2016-11-24 01:24:00我記得應該是PSP板的板主
作者:
Tiguru (leu1205)
2016-11-24 01:24:00減刑?我昨天被雷到後,就只看文章不看推文,算是被迫自發性水桶嗎
已經提醒過還硬要違規 沒用惡意鬧版判永桶真的是客氣了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6-11-24 01:25:00所以簡單說懶人包就是-->前天KUKU321版主水桶了3位爆雷的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6-11-24 01:26:00接著版主回復水桶理由-->作後小組長下結論收工.
基本尊重(正確的稱呼)還是要做到啦 話說我VITA保貼還是跟小組長請益過才買到的呢ww
作者:
xc332211 (SKDog)
2016-11-24 01:34:00沒卵蛋 可悲
作者:
yuyuliu (寧靜)
2016-11-24 01:35:00ㄟ...就不服來辯(? 快逃!
作者:
ping8999 (MaKuLaMaTaTa~~~~~)
2016-11-24 02:27:00引戰被桶沒問題 暴雷被桶到底是哪一條?置底板規 我連雷這個字都沒看到
作者:
Marxing (甜在心饅頭)
2016-11-24 02:33:00我已經被雷炸死了....
作者:
ping8999 (MaKuLaMaTaTa~~~~~)
2016-11-24 02:34:00版友A暴雷 版友B靠北版友A 兩個吵了起來是A引戰還是B引戰?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6-11-24 02:42:00沒跟這次事件 但希望暴雷的就是永桶啦 尤其是故意的那種快修版規吧
作者:
Tiguru (leu1205)
2016-11-24 02:54:00路人A在電梯裡放屁 路人B靠北A 兩個吵了起來 那是誰的問題 這是我個人的理解打的比喻啦 而且這篇解釋的很清楚了吧 1.板務有宣導 2.明知暴雷會引發眾怒 那是誰的問題?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16-11-24 04:18:00這smik的案例很微妙吧。就判定理由來看說dq11劇情比dq9 10有確也算爆雷了有趣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16-11-24 06:13:00哈哈哈哈哈哈,笑死
作者: kane7410 (痕冰) 2016-11-24 06:41:00
暴雷者可以減刑? 那被雷到的就活該?
作者:
MAGICXX (逢甲阿法)
2016-11-24 06:51:00myfancy之前是nds的版主?
myfancy 是組務版版主ww幫smik平反XDDDsmik超故意的也說要減刑
作者:
MAGICXX (逢甲阿法)
2016-11-24 06:52:00這就跟殺人者有人權 被殺的活該的一樣意思
作者:
vanler (凡)
2016-11-24 07:23:00真有臉趕去申訴wwww
作者:
Aqery (腦殘巨嬰沒藥醫)
2016-11-24 08:12:00爆雷真的是永桶+1,還不服呢,哈哈UCCU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6-11-24 08:27:00減半?不然來表決,看大家支持永捅還是減半,這貨還有臉申訴勒,這跟一般暴雷已經不同,根本就惡意性的暴雷
因為板規沒有特別規範暴雷,板主是用"亂板"這條判的
作者: x12118 (雪山飛熊) 2016-11-24 08:59:00
減刑...呵呵
作者:
myfancy (精品貼心小苳菇)
2016-11-24 09:14:00依法行政,沒有法源怎判決?!已請板主群研擬新板規公告施行
作者:
myfancy (精品貼心小苳菇)
2016-11-24 09:17:00請板主群或板友們共用研擬~暴雷條款~更明確規範討論方向
作者:
ccdog74 (夜久)
2016-11-24 09:18:00拜託 永桶都不過份 出來混還怕被罰 減刑個頭啦
作者:
myfancy (精品貼心小苳菇)
2016-11-24 09:19:00永凼不是不行,要有法源依據,現行法規不足,請快補足.玩遊戲都知道要遵守遊戲規則,來PTT發文討論也要守板規。
作者:
domo307 (domo)
2016-11-24 09:22:00既然都這樣說了那就請版主辛苦一點吧 (跑
作者:
myfancy (精品貼心小苳菇)
2016-11-24 09:23:00法規有BUG,就請板主群修正後再放修正檔。
法源不就是亂版了,一個版宣導不要XX,你硬是要不就是亂不然還有什麼解釋,單純好玩?
我覺得合理啊,沒錢買遊戲跟主機看實況來版上優越一下
不然版主公告以下不準回文,你回文被桶也能說版規沒定?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6-11-24 09:28:00我已經努力迴避P5跟FFXV的雷,結果還是被推文害到爆雷沒永桶就不錯了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11-24 09:31:00現今關於雷的法源本來就不太充份 要鬆要嚴也沒寫的很清楚 趁這次改吧總不能什麽都推給亂版吧 查ㄧ下法規也沒有特別對雷這個動作做規範小組長做這種判決很正常
作者:
uowa (去你媽的讀者)
2016-11-24 09:33:00覺得故意暴雷的應該永遠不要出桶了
要優越都說過自己開篇文加防雷這沒問題 推文暴雷不行
作者:
JingYi09 (ChingYi)
2016-11-24 09:34:00趁現在做規範也好 免得鑽洞或起爭議 到時候版主更辛苦然後順便設定嚴格一點 = =+
哪有什麼都推給亂版,你自己去查smik的推文「什麼都推給亂版」,你這指控很嚴重
作者:
vanler (凡)
2016-11-24 09:38:00小組長都這樣說了就給版主們時間去修吧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11-24 09:40:00早在第ㄧ次公告我就問過版主 如果決定要大規模處理此事是不是該先立更詳細的規範跟罰責 版主也承認現行規範不充足了那今天被小組長改判決沒什麽好意外的吧
作者:
JingYi09 (ChingYi)
2016-11-24 09:42:00我是覺得這次桶得很合理!!!且說實在那申訴文有點莫名...但既然會被抓洞起爭議 乾脆來立法吧 (版主辛苦了 > <)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11-24 09:45:00至於前面我只是想說亂版這理由 當做規責不明確的臨時解並不是很好 說指控什麽的是你腦補的太多了
作者:
aureusii (黃金葡萄球)
2016-11-24 09:49:00修法好啊,最好是暴雷者永久水桶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6-11-24 09:57:00贊成永桶
愛爆雷嘛~連FF製作人都不爽了,沒桶十年都算少的了
作者:
uowa (去你媽的讀者)
2016-11-24 10:00:00對阿 暴雷的無聊當有趣...#$%$%#@
作者:
JingYi09 (ChingYi)
2016-11-24 10:10:00初犯輕一點2個月 再犯視情節嚴重可至永桶 如何?
作者:
Luos (Soul)
2016-11-24 10:12:00暴雷真的該永久水桶
作者:
popbitch (that's it)
2016-11-24 10:29:00初犯也要看惡意的程度,像電影版有人故意在標題爆雷連躲都躲不了,但因為第一次,才水桶幾個月,根本沒嚇阻
作者:
JingYi09 (ChingYi)
2016-11-24 10:35:00也是吼~ 那應該不論初犯與否 視情節嚴重桶x個月~"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