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PSN 使用者條款更新

作者: superRKO (朋友最重要)   2020-10-09 14:09:59
我覺得很奇怪
明明就給你 居住國家為中國大陸的使用者 這個但書了
還一堆人在喊什麼國安法、跑香港
而且不只台灣有這一項,只要是東南亞區 通通都有這一條
他們從2010年開始就很懶,都是同步更新
然後又講 你信香港? 你信港索? 你難道不怕他們亂BAN? .....以下略
接著根據香港法律那條 也是從2010年就用到現在
結果現在因為國安法出來噴這一條我也是笑笑
敢問有PS3的人有發生消費糾紛的人到現在,有跑過香港的請站出來謝謝
不過看到前幾天那個防二手的芭樂消息也刷成這樣
這個反映這麼大我也不太意外就是了
畢竟剩一個月就發售了麻
作者: sunlockfire (太陽沒有火)   2020-10-09 14:11:00
一定是買不到的故意放出來降低預購的陰謀!!(叭叭~~~
作者: realion (超乎想像)   2020-10-09 14:11:00
索尼真該送台PS5給你
作者: qwe88016 (東)   2020-10-09 14:12:00
你講這個就代表你不太懂法律的運作方式==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0-10-09 14:12:00
我倒是想聽聽懂法律運作的有啥見解呢
作者: Leoreo   2020-10-09 14:13:00
樓下退訂10台
作者: faang (昉)   2020-10-09 14:13:00
對啊,其實也很少人知道中國憲法有明文保障言論自由呢
作者: qwe88016 (東)   2020-10-09 14:15:00
簡單來講你巴著不放的排除台灣但書,最終若真的弄到香港法院,是可能因為違反國安法跟一中原則被宣告無效的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20-10-09 14:16:00
中國還有反革命罪咧...
作者: Akitsukineko (跌死的貓 Death the Neko)   2020-10-09 14:16:00
你講法律就代表你不太懂核彈的運作方式==
作者: qwe88016 (東)   2020-10-09 14:18:00
你罵個中國就可能被ban啊,反正最終解釋權在香港那邊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0-10-09 14:22:00
那個排除台港澳就只有平常蒐集的資料會不會直接傳給中國而已吧 又沒有說台港澳的個資不受香港法律管理
作者: weiBritter (逆襲的御姊控!)   2020-10-09 14:23:00
好啦樓下說鎖尼舔共好棒棒再買10台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0-10-09 14:23:00
你看條款不能只看一半斷章取義
作者: CloudVII (克勞德)   2020-10-09 14:25:00
不就跟之前ox一樣
作者: elvis222   2020-10-09 14:25:00
說個資的 沒更新之前那條就在了 所以結論就是擔心就不要玩了 因為之前也是在香港
作者: CloudVII (克勞德)   2020-10-09 14:26:00
吞啊 哪次不吞 ox都吞了
作者: elvis222   2020-10-09 14:27:00
要嘛就投訴看看能不能讓sony把server搬出香港比較實在
作者: greydust (灰)   2020-10-09 14:28:00
看討論結果是跟過去差不多 但國安法也沒過多久 現在討論這個算還好吧 而且沒有明文保障確實是會讓人降低購買意願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0-10-09 14:28:00
哪一句講了國安法有關的只限中國地區?就連國安法自身都不限中國了 這條款能只限中國?
作者: herro760920 (小希)   2020-10-09 14:30:00
這樣看合約真的傻了...2010年香港有像近期這樣喔?莫名其妙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文不去反抗就算了還護航?合約是以新來舊到評論的話也是很厲害啦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0-10-09 14:40:00
也就是說國安法沒有排除在外啊
作者: qwe88016 (東)   2020-10-09 14:41:00
這個就像房東突然新增條款說打破燈泡要賠1000萬,由房東裁斷一樣。即使從來沒打破燈泡,你也不會任由他新增條款吧索尼這個很顯然就是純粹不利於台灣人的條款
作者: Libertywind (這帳號不止一個人用N)   2020-10-09 14:43:00
依現在日本國情.BAN台灣玩家傳到出去,對SIE可不有趣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0-10-09 14:43:00
不就講了很多次 就第2點最後那句話 資料轉移可能發生在國家/地區的之內或之外所以如果國安法要求 那香港公司就有權把台灣地區的資料轉移給香港法院這個條款我怎麼看都沒有寫會防範這種情況的發生
作者: MrDisgrace (糞箱ONE買うの?)   2020-10-09 14:46:00
不過還是希望server移出香港就像世足不希望在韓國踢一樣XDD
作者: sniperex168   2020-10-09 14:51:00
這樣看下來,只要伺服器還在香港的一天,使用者條款怎麼改有差嗎?一個國安法就能叫香港SIE提供資料,敢不照做?
作者: alanjiang (我只是想看清自己)   2020-10-09 15:15:00
幹嘛要說服彼此呢 就照著各自認知去做就好啦XD
作者: amgn997 (中二寶馬哥)   2020-10-09 15:35:00
一定是黃牛炒作假新聞啦,反正我有幾台就買幾台,香啊
作者: shirokase (氧化鋼刺)   2020-10-09 15:37:00
美國人面對武漢肺炎的心態,跟你面對這事的行為一模一樣所以,「嗯,你説的對」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20-10-09 16:10:00
....
作者: hwakeye (好可愛?)   2020-10-09 16:17:00
簡單問你兩個問題:1. 香港公司要不要遵守中國國安法?2. 香港公司要不要遵守台灣法律?
作者: BlastAero   2020-10-09 16:20:00
到時真的被弄就不要出來抱怨
作者: jdklas (我想放假阿....)   2020-10-09 17:08:00
溫水煮青蛙
作者: moswu (蚊子)   2020-10-09 17:11:00
下一篇參考一下,看來解釋權在港索那邊
作者: cokeiao4 (王八炳)   2020-10-09 17:16:00
所以沒被ban是應該的嗎?還是被ban的人活該呢?條款寫的內容跟會不會發生有什麼直接關係嗎?法律規定的事情只要不甘你的事就可以任意讓他們任意新增或修改嗎?反正只要賭你自己永遠不是那個會被制裁的人就好了嗎?就像樓上說的房東條約,只要你覺得房東不可能真的跟你索賠一千萬你就會簽約簽下去了是嗎?
作者: hwakeye (好可愛?)   2020-10-09 17:32:00
這東西沒解釋權問題,私人契約的效力遠低於國家法律
作者: trickart (我小魔啦)   2020-10-09 18:38:00
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文不去反抗就算了 還護航?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20-10-09 18:49:00
應該是早就不能罵習包子了 現在更新只是加強警告吧
作者: runacat (貓尾巴)   2020-10-09 22:02:00
我的想法是等人出事再說,反正我也買不到PS5
作者: luoqr (.....)   2020-10-09 23:18:00
不爽不要買被害妄想症的人講什麼都覺得自己被害 笑那些人口嫌體正直
作者: powerword (強力的文書)   2020-10-09 23:30:00
申請個帳號測試一下不就知道了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0-10-10 00:38:00
香港法院管轄你下一篇的人解釋了,就是你要去香港向香港法院提告,但因為你台灣人,你會因為PSN的問題去提告,必定是因為你有違背中國法律的行為,例如暱稱取侮辱國家或元首之義的詞彙,所以你會被送中。還沒有提告就先符合國安法與送中的條件。法律沒搞清楚之前,千萬不要隨意去香港。搞清楚之後,你就不會隨意想去香港了。「台灣」自動符合違反一中原則,要稱中國台灣區kimidesu已經解釋XX地法院管轄的意思了kimidesu的文因為太短被刪了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20-10-11 09:12:00
建議不爽的跟政府檢舉,讓政府下架psn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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