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sonic (不理不理左衛門)》之銘言:
: 馬英九真的不會當總統,大家教教他吧
: 小弟拋磚引玉
: 請監察院針對大埔農地案相關徵收及補償程序進行調查,釐清是否有行政疏失,
: 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報告內容應包含以下項目: 1.相關法令為何2.是否依法
: 行政。完成調查後應召開記者會向大眾說明調查結果。調查過程務必勿枉勿縱,
: 如調查結果涉及袒護官員惡行或污陷忠良,我將依總統職權提報立法院,撤換不
: 適任的監察委員。
那麼反過來說,要是沒有行政疏失呢?整個政策推行都符合法規,與做到最大的溝通呢?
沒有官員惡行或污陷忠良的情事呢?一切的指控都是想當然爾張嘴就來的呢?
你怎麼辦?你打算怎麼辦?
我們民主政治,從一開始,就是基於對政府不信任而設計的,因為我們認為政府權力太
大,所以必須要時刻監督。這概念當然是對的,但是對於"勿枉",們又做到了多少??
我們這種民主政治不成熟的國家,卻很少對於不理性的抗爭,或是亂爆料的平民,要他們
負擔應付的責任,這使得我們的政治演變成"官不聊生,刁民處處"的結果。
就以大埔徵收土地事件為例,還在說"農地"就已經是與事實不符,或者說是leg了一年。
徵收農地的部分早就已經解決完畢。而去年,還有20幾戶有爭議,可是到了現在,只有4
戶的問題而已。
對於這4戶的爭議,你了解多少呢?
: 監察院報告完成後,請立法院召開公聽會,邀集社會賢達針對大埔農地案所引發
: 的爭議廣徵意見。如果政府依法行政,卻對人民的權益造成侵犯,應如何補救?
: 哪些法律條文應做修改?並儘速完成修法。
承上述,大埔4戶的問題是這個樣子的:
1.朱樹:是6坪的鐵皮違建,本身就已經完全不合法,這6坪的違建也不住人。
2.黃福記:拆的是突出於道路的圍牆,並沒有破壞房屋本身。
3.柯成福:柯家人已經同意拆遷,也已領走補助金,但是柯成福卻堅持土地是持分,其他人
同意不代表他同意...問題是房屋可以持分,但是拆屋可以只拆一半嗎?
4.張藥局:他確有建照與土地所有權,可是他的藥局就在馬路正中央,不拆行嗎?政府是同
意以成本價格專案讓售一塊建地重建房屋。(當地里長表示:張藥局家庭另有居所,本身
並不住藥局。)
人民權益有造成侵犯,當然。但是有補救!而且補救的誠意已放到最高,對不對?
請問法律條文還要怎麼修改?居民土地正義比交通安全重要? 6坪鐵皮違建就應該合法?
說個理由來吧!這才叫政策辯論。
: 若立法院完成相關條文修訂,請行政院邀集縣市首長與會討論實施細節及可能的
: 爭議。若法律條文沒有問題,是執行方式和溝通的問題,請行政院研擬執行面的
: 改善方式,並邀集縣市首長與會討論,相關爭議事件不得再發生。
: 在監察院、立法院、行政院完成相關工作前,有爭議的土地徵收案件暫緩實施。
你可以注意到,農村陣線聯盟和學生團體與"專家學者",所提出的來就是修法,
意思就是,在現存的法律,大埔事件並沒有任何違法的情況。
但是奇特的是,土地徵收的相關法律,是2011年才修定的,當時修定的目的就是為了加
速都市更新和土地開發,因為原先的舊法,使得台灣的都市更新和公共建設長久以來,
滯礙難行....
難道現在又要走回頭路了嗎?就算走了回頭路,你就認為將來就沒爭議了嗎?
: 至於廉政署…法務部長應該要他們動一下了,獨立旅不用也不宜由最高統帥直接
: 下命令。(叫行政院長來立正)
和廉政署有何關係?
: PS.監察委員的任命我只知道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免職是否也應是總統提案,
: 立法院同意?請鄉民指教。
: 立法院應建立公聽會制度。重大法案(土地徵收/核四/退休金/服貿協議等)可引
: 進社會各界的聲音,作為修法參考。(即”國是會議”法制化)。請鄉民指教。
請問,哪個社會各界的聲音可以聽的?台灣有什麼公正的賢達嗎?
在政治對立激化的現在,請你列舉3個....太多了! 1個就好, 1個藍綠雙方都覺得可以
信賴的公道伯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