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師培法修正 教育部:到偏鄉代理可抵實習

作者: cradredtade (☆☆☆☆☆☆☆)   2017-05-01 12:38:59
師培法修正 教育部:到偏鄉代理可抵實習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01002025-260405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師資培育法》修正案,教育部表示,未來師資的養成
,將從現行「先實習再檢定」改成「先檢定再實習」;未來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後,到
偏鄉學校代理或代課2年以上,可抵半年實習,以取得教師資格。
此外,中小學教師在原學校服務滿6學期可以請調,原本還有一個但書,給予未服務期滿
、但有特殊情況老師也可比照辦理,不過教育部今年突然取消但書,造成抗議,因為有些
老師要請調回鄉照顧生病的親人,今年卻不行。潘文忠表示,明天將召開緊急會議,朝著
但書持續的方向走,讓有特殊狀況的老師仍可請調。
現在年輕人要成為一名教師,須於大學時修教育學程,畢業後無酬實習半年,再參加教育
部辦的師資資格檢定考試,通過後才取得正式教師資格,然後參加各縣市教師甄選,獲得
錄取後,才得以進學校從事教師工作。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師資培育法》修正案,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指出,現
行「先實習再檢定」,造成許多年輕人忙了半天,最後仍然無法取得教師資格。現在每年
有約8000多人完成半年實習後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但最後通過率僅約5成,也就是實
習完成的人,仍有約一半當不成老師。
潘文忠表示,這次《師資培育法》修正,教育部主張將現行「先實習再檢定」改成「先檢
定再實習」,避免學生花了半年實習後,最後仍當不成老師。不過未來實習時,教育部仍
認定他們是學生身分,因此每月不會給津貼。
未來通過教師資格檢定的人,如果願意到偏鄉學校代理或代課,可抵免實習。教育部表示
,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後7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任教2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3個月以
上累計滿2年者,可抵免修習教育實習。
不過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擔心,偏鄉學校教育資源原本不足,這次修法教育部又要鼓勵尚未
具教師資格者去那些學校代理或代課,這對偏鄉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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