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歸化陸配開不成戶 郵局:誤會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425000450-260107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取得身分證6年的陸配竟無法到郵局開戶?桃園一名嫁來台灣10多年的大陸配偶邱霞,6年
前取得台灣身分證,24日她持雙證件到桃園市大業郵局欲新開戶卻遭拒,郵局人員要求她
出示居留證或是戶籍謄本,她認為受辱「難道身分證是假的」。郵局解釋,因郵政儲金有
100萬元免稅優惠,怕重複開戶才會慎重。
邱霞10多年前嫁來台灣,6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自認應與台灣人無異,但到郵局開戶,
讓她深感不受尊重,「我有台灣身分證、健保卡及印鑑,為何還要我出示居留證號碼或戶
籍謄本?難道新住民取得身分證後,仍是二等公民?」「別的銀行都不會這樣刁難」。
原來,郵局開戶,外籍人士可以居留證號碼申請,但郵政存款100萬元以下有免利息課稅
規定,因此規定1人僅能開1個帳戶。桃園郵局營運管理課表示,因為身分證號碼與居留證
號碼不同,若以前有申請,以身分證會查不到記錄,才會請邱小姐出示相關資料。
郵局表示,百萬儲款免課利息稅是一種便民政策,就是因為有免稅的優惠,才會特別的慎
重,不允許重複開戶,至於其他的銀行,就需要課徵利息稅,因此也不會要求提供歸化台
灣身分以前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