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版跟Google過了,也向郵局詢問過
總是得不到一個完整的答案
所以來請教大家
我們的研究單位要寄印刷品
已有申請『國內郵資已付』戳記,也已套印在信封上
目前我們按照縣市擺好、計算好數量
這樣還要填寫『大宗單明細表』嗎?
還是直接拿去指定郵局算件算錢呢?
另外一個狀況是
我們的印刷品大部分是一信封內一件印刷品
但偶有一封內含2件甚至有內含20件的
也是包好直接拿到郵局處理嗎?
還是要另外用使用包裹寄送來處理呢?
最後是我們的印刷品1000多件
目前辦公室已經快放不下了,有辦法分成兩批(各500件)寄送嗎?
還是就得按照規定一次就得將1000件所有的印刷品拿去寄呢?
以上問題請教,先謝謝大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