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郵局員工之勞動權益
與各位討論以下:
本人待過之支局,員工上下班之簽到、退時間皆與實際不符。實際同仁們早到、
晚退,卻因「公司規定」不能簽上正確時間。
中午休息時段,也因工作忙碌,無法休足表定時間。
以上造成同仁們每日實際工時,至少超過法定工時半個鐘頭以上。而這些付出,
卻無法依法補休或請領超時工資。
本人自認工作認真、業績穩定。埋頭苦幹,而長期超時卻無從補休,深感身心俱
疲。
不禁感嘆,上層制定工作點制度,調整各局人力配額,希望藉此提昇工作效率、
盡量減少用人支出,本人是認同的。
但公司如此精算人力之配用,而同仁們每日辛勤付出,卻普遍有天天超時的狀況
,又是如何計算?為何無法簽上實際之簽到、退時間?是否已有違法疑慮?
謝謝您耐心看完,本文可隨意分享,希望大家能一起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