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郵務] 掛號遺失 內容物為護照

作者: medama ( )   2024-06-03 01:18:54
護照遺失補辦真的很麻煩
正常護照使用年限是10年
遺失補辦的只有5年
最近10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達2次以上者,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
得約談當事人及延長審核期間至6個月,並縮短護照效期為1年6個月以上3年以下。
看fb原文是補辦後才找到
這樣可能已經被外交部記點了
10年內再遺失的話會更慘
我不知道後來找到護照能不能取消記點
如果不行的話 被記這個點很嚴重
索賠18000也很合理吧
當然郵局完全可以按規章
只賠575加上內部處分
這種做法非常合理
如果是經理惡意壓迫郵差賠錢
那當然是經理不對
不應該怪罪寄件人旅行社
也不該怪罪收件人索賠18000
作者: ppthong (hong)   2024-06-03 07:35:00
有趣的觀點
作者: walkahead (飛天小女警)   2024-06-03 07:48:00
18000郵差付了,寄件人也收了,我覺得超過的是要求洗門風+掛大字報吧?
作者: ongong (ongong)   2024-06-03 09:35:00
當初也是有討論到這個
作者: freshguy (懷念不如相見)   2024-06-13 00:49:00
我就問原po是不是強勢說自己要泰國比拳賽,如果有什麼問題不能拿冠軍要郵局負責?然後逼別人和解?是不是有這樣?然後重點是那護照不是出國比賽者的護照對嗎?個人認為拿了遠超575的和解金還要強勢要求道歉是蠻過份的,甚至金額有藉故勒索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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