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首次被八卦劣文 3天後沒取消

作者: skean (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2014-04-01 01:13:34
【主功能表】 > (U)ser【 個人設定區 】 > (B)ye BadPost 申請刪除退文
※ 引述《tamama000 (他馬大大)》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tamama000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hiilive <<八卦板偽娘版主
: (b)文章編號:被刪除
: 3.被申訴之判決︰
: 列退
: 4.不服理由︰
: 1.我爆掛說 按了鍵盤上大小寫鍵(CapsLock)之後按SHIFT+X 將無法推噓文
: 我認為這是有用的資訊 並且我上站次數甚少 對於板主之自由心證標準不甚理解
: 2.首次被劣退三天後應取消劣文 而非6個月處份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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