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判決 (ssaan)

作者: skean (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2014-04-07 00:32:13
閣下的程序錯誤,
請向板務部申訴。
法務助理 skean
附註:
1. 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 引述《ssaan (ssaan)》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ssaan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eanuts8566
: (b)文章編號:被刪了
: 3.被申訴之判決︰
: 禁言30天
: 4.不服理由︰
: po在台南版的交易文中,因為只寫了可提供面交的「面交」,而沒有寫上「台南」
: 兩字,被peanuts8566執意認定我是在非台南地方面交,理由為他自行意測
: 討論數次,他無法舉證說我在非台南地區面交,但我人和貨此時此刻都在台南
: 不知道他的面交定義為何?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被刪之交易文中的「交易方式:面交」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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