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被food版無故水桶兩個月

作者: zxchang (新生活即將展開)   2014-07-10 11:14:42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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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zxchang99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bluefish
(b)文章編號: 已被系統刪文,查不到(附圖)
http://ppt.cc/ykYT
3.欲申訴之判決︰
違規事項:於板上張貼同一店家60天內版上第二篇廣宣,
違反板規第3條之規定。
判決:依板規處以水桶禁言60天,期滿後系統將自動復權。
4.不服理由︰
原本貼文者根本就已經違反FOOD版之版規
應該立即刪除
1.地點標示有問題
2.內含粉絲團網址
因此我並沒有違反版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以上均可附圖証明
http://ppt.cc/U3IW (後面才被刪文)
http://ppt.cc/yDIV (地點違反版規)
http://ppt.cc/NExJ (內含粉絲團連結)
依照正常之流程的話
我根本沒有違反系統之版規
而有告知版主
但是版主不查證也不理會
並沒有取消水桶
若是當下有查詢此篇文章的話
更不會有後續水桶這篇文章之問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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