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violation(PttLegist)

作者: slimgirl8 (slimgirl8)   2016-05-23 11:09:48
※ 引述《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之銘言:
: 本板想予以請教
: 您已經辦理了
: personasa
: slimgirl8
: 又使用
: beauty111帳號寄予站內信予本板,本板將送至多重帳號查詢。
我申請新的帳號是因為本來的兩個帳號被停權
沒有辦法寄信跟PttLegist來溝通相關的事務
: 本板並同時建請您重新理解文字,並且確認您使用的文書不會造成人家閱讀困擾。
: ※ 引述《slimgirl8 (slimgirl8)》之銘言:
: : 1.申訴人ID:slimgirl8
: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 (b)文章編號:#1NGTxPvb
: : 3.欲申訴之判決︰
: : beauty123 於本板大量回覆文章,已造成本板業務困擾,其內容可修正成一篇文章,
: : 卻分成三篇。違反本板板規第八條,處罰單五張。
: : 其帳號登入未滿60次,處罰單一張後刪除帳號。
: : 4.不服理由︰
: : 1.根據以上判決內文,一篇分成三篇,哪裡叫大量?
: 所以您認為甚麼叫做大量,您使用了一行文,卻不願使用編輯功能,顯然蓄意造成本板不便。
: : 2.一篇分成三篇,多了兩篇,判決的結果是砍帳號,處分重到誇張至極!
: 本板判決歷來都是將未滿60次之帳號刪除,建請使用者自行翻閱判決。
: : 3.violation版以及這個版一堆使用者直接回文,回文的篇數遠超過beauty123,
: : 卻只罰beauty123?此判決無法服人!
: 請直接檢舉。
: : 4.violation版以及這個版一堆使用者直接回文都沒怎樣,
: : beauty123自然會以為這樣做是可以的.
: 本板並沒有因為使用者回文而開罰,是針對使用者大量回覆相同內容,或顯見無內容之文章開罰。
: : 5.violation版以及這個版多的是直接回文的錯誤示範,版主並未一一
: : 給予其處分,容易讓其他的使用者認為在檢舉版回文是可以的.
: : 既然版面的管理會讓人誤解,自然不能施以任何處分.
: 這跟上面論點一樣,建請使用者重新理解語意邏輯。
: : 補充說明:因beauty123帳號被砍,只好slimgirl8代替他來申訴
: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 violation版 #1NGTxP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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