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Sub_GConsole版小組長myfancy判決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7-07 03:21:39
1.申訴人ID:kingrichman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myfancy
(b)文章編號:Sub_GConsole版 #1NVEp1B3
3.欲申訴之判決︰
4.不服理由︰
在playstation版文章中,下面四位推文明顯涉及人身攻擊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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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raphict: 二樓某k在NBA版丟臉不夠,還要來這邊喔XD
→ simon0529: 2樓從NBA版崩潰到PS版也滿厲害的
→ kobe7610: 某樓怎麼還沒去看醫生 真可憐
推 hu6111: 2樓常常來亂的,別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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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違反playstation版板規2
a. 禁止使用惡意攻擊、謾罵他人的語句,或故意發表討戰文及挑釁文
b. 請盡量避免使用髒話或不雅字眼,包括標題、內文、簽名檔、推文。
c. 嚴禁利用推文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或在推文中使用不當用詞。
經檢舉至playstation及申訴至Sub_GConsole未果,小組長Myfancy判決文中只說
不應該拿前板主或其他看板的標準來要求PS板也應比照辦理,卻沒有舉證上述版
友推文怎樣不違反playstation板規,明顯避重就輕,沒有說明推文那四位版友是
怎樣合乎板規2-a、2-b和2-c的。
依照playstion版板規上面四位版友推文違反板規事證明確,我佐證NBA版"崩潰"
是辱罵性字眼,myfancy也辯駁說八卦C洽等板也不將"崩潰"一詞視為辱罵,以此辯
說PS版也不用依照NBA版標準,但是八卦組務版和C_chat版都有"崩潰"兩字就是辱
罵的判決先例[詳證15和證16],顯與小組長myfancy的辯解不符。
崩潰和丟臉等字,不僅違反板規2-a的惡意攻擊、更符合板規2-a的挑釁、板規2-b的
不雅字眼及板規2-c的人身攻擊和不當字詞,事證明確,無庸置疑。
明明是討論playstation文章,版友卻離題引戰挑釁,沒有針對主題發言卻針對版
友在罵,難道罵"崩潰"、"丟臉"、"叫人去看醫生"、"說人常亂"這些主觀性攻擊字
眼叫做非人身攻擊、非謾罵、非挑釁嗎?
這明顯與社會常理背離,也與世間法律認定標準相異。
請群組長幫忙解釋說明,那些推文不是叫謾罵,那什麼叫謾罵? 那些不是叫人身攻
擊,那什麼叫人身攻擊? 難不成那些版友推文內容是在針對playstation主題嗎?
也就是因為如此,我不服Sub_GConsole小組長myfancy的判決,在此提出申訴。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詳證15和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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