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應該把反民主的規定納入站規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5-04-23 22:38:55
: 關於您言論自由,也就是針對公告文討論的部份,板務站長已經有判決了
: 應該沒有您所謂禁止新開文討論的問題才對o.O
: 茲節錄如下
: 是故,板友以另文、另標題方式對板主行使公權力方式之公評,
: 應視其實質內容、造成影響,以由輕至重之管理手段、尋求小組長協助等方式管理,
: 而不應以板規無差別地加以限制,並直接以最嚴厲之管理手段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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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KMx8lOY (BoardCourt) [ptt.cc] Re: [申訴] 生活娛樂館群組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15295535.A.622.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93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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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5 m 111/07 mousepad R: [申訴] 生活娛樂館群組長GeminiMan錯判申訴
順便補充一下,
股版三位版主,之前由S版主用所謂個人意見,用[公告]發表了版務版規討論文,
但後續三位版主都是裝死不回應,
甚至S版主都可以公開酸討論版規的版眾,
版主群有時間心力寫心得文,追殺其他分身帳號,
但卻此版務討論[鎖公告文]不予理睬,
一來是L版主同時後兼任該群組組長,搭配鎖公告文等配套,根本有恃無恐,
二來是站方明知有PTT法院有這判決,站方也不主動處理輔導。
更是縱容這種反民主的作法,更是讓其有恃無恐。
特別是PTT法院都有判決,有人出來反映了,所以站方是要採取各群組自治的態度。
股版的規則,不少都是反民主與行政程序的,
例如:版主刪除文章,不退文章給當事人。
警察拍照開單,也不敢不附照片給當事人;法院審判也不敢不附證據給當事人。
對於沒有現代民主意義認知的無知者,站方更應該站出輔導教導他們。
無知並不可怕,也並不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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