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103/5/2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方車前行停至路邊;對方車違停在公車停車格沒有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任意險;對方無
五、事實經過:
前行遇到違停,欲左轉駛越,但發現對向有來車,方向盤往右打
對向車過之後,欲再度左轉駛越,結果角度沒有注意好
右前輪部分擦撞到前車左後輪部分
ps.警察草圖上面有寫雙黃線跟他違停剩下的間距只有1.1米
也就是要超過必須駛向對向車道
不知道這部分會不會讓他違停的導致車禍的危險性增加...?
六、問題:
不知道初步肇責雙方大概多少比率...(想請問有處理經驗的前輩)
任意險會幫我們出險嗎?
會不會因為對方違停就不賠?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