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超取商品未取貨涉嫌惡意詐欺?

作者: momo514 (Brian是我的最愛)   2014-06-04 13:48:55
事實經過:
在臉書的一個購物粉絲專頁看到以下內容:


超商取貨付款乃是給予買家一個方便的取貨管道,買家一旦下單代表雙方之間
的契約已成立,若是商品遭超商退回,賣方有權利依法將以涉嫌【惡意詐欺致
使他人損失財物】對買家寄出存證信函;案件提出告訴後除刑事的詐欺,而在
民事法庭部分將提出賠償告訴,包括賣家跑法院損失的金錢和時間,依買受人
違反買賣交易契約造成損失向買受人求償。請買家們好好愛惜自己的評價與誠
信喔~
問題:
平時算蠻常買網拍的,還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說明,請問板友,若超取未取
真的有涉及到刑事上的詐欺嗎??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6-04 13:57:00
N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04 13:58:00
誰沒有權利??? ^_^ 我也有權去法院提告說要040嫁給我..:D當然一定敗訴....:P這問題必須要探究"對方訂購是出於善意或者是惡意"若很明顯一開始就無任何購買意願,只是未了干擾商業交易你提告,檢察官認為有可能就會接手調查了.....就跟打電話去訂購大量食品,店家製作後無人取物損失慘重結果發現是對面同質店家蓄意影響生意所為,那...觸不觸法?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6-04 16:24:00
債務不履行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6-04 16:29:00
網購有七天猶豫期,所以很難說不取貨是債務不履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04 17:35:00
量的問題,次數的問題,特定對象的問題....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6-04 19:02:00
賣家可選擇不要取貨付款
作者: jason01428 (夕風)   2014-06-04 19:08:00
買家也可以選擇一開始就不要買 讓人寄了又不取貨是?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6-04 20:54:00
有針對回答呀
作者: magicgreet (grant)   2014-06-04 21:02:00
民法契約不履行而已,消保法是你取了才算但是不取被告是有可能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04 21:11:00
賣方或許文章用詞稍嫌激烈,但並不表示他會這麼做...對於每一件不取貨都訴諸於訟累.
作者: magicgreet (grant)   2014-06-04 21:44:00
不過這種住家接到法院通知也不會看內容,都先雞飛狗跳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6-05 23:14:00
消保法施行細則18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前,亦得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並沒有要取了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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