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十字路口我方直行對方從左側右轉

作者: jijung (OOXX)   2014-06-04 22:22:57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06/0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媽受傷,目前住院中,肋骨斷一根,我會申請驗傷
對方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我媽機車有被對方移動過
我今天晚上去警局調路口監視器,警方請我等通知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均有強制險,明天會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道路為四線道,北上二線,南下二線道,綠燈
我媽經過十字路口直行車速約30,對方機車從左側繞過我媽機車前方右轉 (距離不到半公
尺)
對方車速約50
導致我媽剎車不及然後我媽機車碰到對方機車後擋泥板後滑倒
六、問題:
現在最麻煩的是我媽只有汽車駕照,沒有機車駕照, 我媽機車又是100CC
所以有無照駕駛的問題,我想這一點我媽媽有過錯
我查詢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
第 22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
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
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
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
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五、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
六、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前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
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
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我媽媽應該符合第一項第四款,應屬於越級駕駛,而不是無照駕駛
請問在道義上是否只可以請求對方醫藥賠償,然後雙方和解 ?
請問對方是否有過錯 ?
請問版上各位達人,能否提供更好的解決方案 ?
先感謝大家了,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忙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6-04 22:43:00
無照駕駛很貴0.0不過無照跟有肇事責任我想沒有關西無受傷是連擦傷都沒有嗎(? 先談談看談得了最好如果談不攏對方無受傷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一>民事求償
作者: jijung (OOXX)   2014-06-04 22:46:00
是的對方沒有任何受傷,對方機車也是無任何損害,謝謝我在想如果上法院,我媽的無照是否有肇事責任? 昐有人解說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6-04 22:50:00
肇事責任我想是不會因為無照而產生 不過不敢說其他沒有只要對方沒有任何一點點的受傷那就是民事其實不用怕
作者: jijung (OOXX)   2014-06-04 22:52:00
感謝你的解說,非常感謝!!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6-05 00:23:00
越級駕駛基本上跟肇責無關,不要擺錯重點了
作者: jijung (OOXX)   2014-06-05 03:19:00
謝謝樓上解說,我查了法條我媽應是越級駕駛,謝謝你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6-05 15:36:00
你母親是越級駕駛而非無照,你母親有汽車駕照就等同於有輕型機車駕照,但她騎的是100CC的普通重型機車,這叫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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