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機車佛像被破壞.家門口、信箱被丟垃圾

作者: snoopy200012 (豆豆)   2014-07-11 19:36:33
事實經過:
我們家與樓上鄰居已結怨已久.互看不爽已久
因為他們家有三個小孩,總是在樓上跑來跑去.三不五時就敲地板與掉東西
我們跟管理員與總幹事多次反應,...(他們還叫總幹事叫我們別按電鈴跟管理員反應)
那我們繳管理費繳心酸的哦~
怕被人反應就去住公寓啊...
後來總幹事來我們家聽實際狀況後,
情況是有改善一點,聲音變小一點,
我們家就心想就算了,各推一步
我媽現在只要他們家一回到家,
我媽就跑到樓下玩手機或聊天到十點多才敢回到家
今天他們家竟然在我們家信圾塞一堆垃圾
把我們家機車掛吊的佛像平安服破壞後丟到我們家門口
還在我們家門口吐口香糖與丟一張蓋手印的紙條
我媽真的忍無可忍了,
跟大樓管委會要調地下室停車場的監市器
大樓管委會竟然說我們沒權力調,要報案後由警察調
還叫我們不要報警...真的很想罵三字經
後來警察來了,樓上只承認手印的紙條部份
還罵我媽看他的小孩都用瞪的(我看他是有被害幻想症吧)
還說什麼他是老師什麼什麼的(老師了不起哦)
後來警察說只能備案,因證據太少
也沒去調地下停場車的監室器畫面
問題:
現在我跟我弟商量下,覺得真的忍無可忍
想找律師寫存證信函,並保留下證據
案由是想破壞與恐嚇
不知會不會因為證據太少反而被反告說我們誣衊與恐嚇他們呢?
想問問大家現在要怎麼處理才好呢?
真的不能告他們破壞與恐嚇嗎?
真的一大把火...想馬上衝回爸媽家跟樓上大罵一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07-12 02:59:00
只能備案 備案=吃案揚言提告 只是宣告將行使權力 無法構成恐嚇 除非你加了些足以構成恐嚇的文字
作者: chrisredfiel (深藍)   2014-07-12 14:26:00
直接提告毀損就好啦 也不用指名誰幹的 讓警察調畫面不過要先考慮清楚就是了 鬧翻了以後恐怕沒好日子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7-12 15:09:00
也很難講 有些人要教訓才會變乖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7-12 18:02:00
人善被人欺~鬧翻了才好
作者: chrisredfiel (深藍)   2014-07-12 19:45:00
現在的人多少都知道點法律 未必被告就會乖乖就範而且重點對方住樓上 光照三餐+消夜跺地板你就吃不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