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現在又急又氣(手機排版請見諒),打電話給前天報案的派出所他們也只回說『看我們決定要不要告』,所以我想上來請教各位專業人士。
我前天騎車出門買早餐後忘記拔鑰匙就回家,之後就沒有使用車子所以沒發現鑰匙不見。
昨天要用車到停車場才發現新的安全帽被偷而且車子不在原位,本來只是想調監視器看是誰拿的,才發現對方有我的鑰匙還騎出門(有騎回來故推測是同棟住戶)
今晚警衛與我父親ㄧ起找到騎我車出去的人,他馬上掏出鑰匙說『幹,林北幫妳保管還要被告,好心沒好報』,說完就拉著女友頭也不回走了。
大樓警衛說該男子不住這,但常來找住這的女友,成天無所事事在地下停車場晃來晃去,管委會也拿他沒輒,希望我們不要和解。
我也不想要小事化無,因為很多學生就是因為覺得事情小,摸摸鼻子算了,所以學生老是被偷。
可是爸爸覺得對方刺龍刺鳳又流氓樣,我又非租屋,告以後會被找麻煩不得安寧……
想請問這個狀況該怎麼辦?難道真的要當沒事嗎?
(謝謝大家撥冗閱讀,沒想到ptt首po就獻給這裡了……)
實務上 使用竊盜不構成竊盜罪喔 你告了很大機會是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11 07:53:00原PO安全帽不知道掉了沒 and 可以告竊盜車內汽油
作者:
DOPIPI (豆腐熊)
2014-07-11 08:42:00借問...原po的情況下,是自行跟對方要回鑰匙也不構成竊到嗎? *盜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7-11 10:31:00這種事扯不清啦 就像他說的 幫忙保管...那人如果有竊意應該就是把車騎走找不到了要告也是可以告... 請找厲害一點的律師 不然很難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11 23:28:00那就告竊盜安全帽跟竊盜汽油.....
回sindyevil大:我真的覺得如果他要歸還ㄧ定會當下就交到管理中心……唉iscu大:謝謝……唉,我看真的沒辦法跟他玩maniaque大:謝謝,我看這件事真的只能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