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弟PO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7/31 未罹於時效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表弟受小傷無大礙,對方沒甚麼事
有去醫院並開診斷證明(非甲種)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報警並作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聯絡,為汽機車強制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路權似乎是我們的,對方機車從內車道突然右轉撞到直行的表弟
表弟小傷、損失也不高車損約8000-9000、醫藥費1000以下,所以我建議他向對方私下和
解
定和解契約就好,不過對方一直說找調解就好,還說要等保險公司來再談
想請教幾個問題
1.私下和解需要書面訂定契約,還是口頭講講拿錢了事
2.調解的步驟,是找警察幫忙還是自己去鄉公所
3.調解的金額如何定較好 他是想拿車損、醫藥費、工作損失(我是覺得還可以拿一點
精神慰撫金)
4.如何向對方汽車強制責任險的保險公司理賠
5.若調解不成,如何刑事附帶民事
另外
我表弟是在下班時出車禍(有勞保),好像是算職災,能向該單位或該公司請求甚麼
而對面也是上班途中,不知道是否能適用民法188,那該公司也要來調解,甚至連帶
賠償嗎?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