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現在的扶養費? 未來的撫養義務?

作者: mygarysm (Reloading......)   2014-08-19 21:55:21
事實經過:
朋友與妻子育有一子
由於妻子紅杏出牆,雙方決議離婚
孩子的監護權由朋友取得
孩子的撫養費由於考量到妻子的社經狀況
以及朋友自己想要速戰速決
所以決定在離婚協議書上提到女方不需付扶養費
問題:
請教各位
這樣小朋友長大後
可以套用民法1118-1 拒絕撫養他的母親嗎?
還是說由於離婚協議書上提到
所以就有了條文中的"正當理由"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08-20 00:13:00
這樣算有正當理由,最好的作法,是讓後母收養。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20 11:09:00
在此之前生母還是有扶養該孩子,最好作法是後母收養.
作者: mygarysm (Reloading......)   2014-08-20 20:42:00
所以是建議我朋友趕快找個新對象讓小孩有後母嗎lol因為我朋友被女方傷的有點重,請問有其他解嗎lol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20 20:56:00
等情傷好再想,未來的事情難講,現階段照顧孩子才是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20 21:27:00
你朋友的事情關小孩子屁事
作者: ixixet (= =)   2014-08-20 22:08:00
替孩子做了決定,以後不知道會怎樣,就這樣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8-21 07:22:00
這情況等於父親自願承擔母親的扶養不想小孩養媽媽後母要變養母也要母親同意這時候打算怕麻煩開一口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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