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ing55 (Q)
2014-08-21 21:45:21事實經過:
婆家有間至少40年的公寓一樓
預計要讓我們一家三口搬入
因為樓上漏水嚴重,不肯修,總找理由推託(汙水處理打後牆,婆家還好心出了1/3)
後面廚房,兩間廁所,一間房間的一半原漏水嚴重的,我們自己出錢裝的不鏽鋼水槽,讓
漏水排除
八月初也剛做好
裝水槽期間因樓上房客搬走,沒有發生什麼問題
這兩天,樓上開始有人住(或打掃,有聽到乒乒乓乓的聲音)
後面那一間房間沒裝水槽的一半開始漏水
(房間天花板是裝塑膠板,今晚看到邊緣縫縫有滲水,拿掃把頭微敲天花板,就一堆水滴
下來)
問題:
漏水到底是我們一樓該自己負責,還是二樓的問題?
(二樓地板完全老舊,凹凸不平,只要他們洗地板,浴缸放水,我們樓下就會漏水)
如果是二樓的問題,我可以用什麼法律條款請他們處理?
我有勝算嗎?
希望有好心版友能幫忙
婆婆人太好,一定會被樓上說服
所以我想自己硬起來,但法律相關不懂
畢竟是自己未來要長久時間住的
看到這樣情況真的很阿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調解也是一種法律途徑,你想用法條壓對方,但不懂法律..效果可能不會如你的預期,想走法律途徑,還是找懂的人來協助,以免弄巧成拙....地板翻新費用當然是所有權人自己負擔,12條說的是管線維修的必要費用,不過實際狀況要看過才知道,我不會盡信你那位抓漏廠商的說詞...若照廠商所說的,那有可能是樓上廚房與廁所的防水層已經損壞,是樓上要自行負擔,已經不是管線的問題而已還有一種狀況,就算你用法條壓對方,對方虛應你,隨便找個廠商做表面功夫給你看,讓你看到他已盡到維修的義務他依法盡了義務,但你家漏水狀況沒改善,倒楣的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