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車禍和解金額請教

作者: dlddld (RAMOS)   2014-09-05 22:27:45
※ 引述《cutegirl68 (Q割肉)》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今年8月17日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對方受傷 當下就有叫救護車送醫院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 也做了筆錄 因為車門打不開所以有移機車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對方都有保
: 我汽車只有強制險
: 五、事實經過:
: 在楠梓加工區大門口圓環處
: 我要開車右轉時 對方機車從右後騎機車擦上來
: 當下已經有放慢速度 稍微閃避 但是還是開著對方一邊叫著慢然後擦上來
: 因為倒在我副駕的車門所以只好先將機車立起 這時才發現對方騎機車四貼
: 機車駕駛指節擦傷 女兒右膝蓋擦傷 媽媽沒有明顯的外傷
: 最嚴重是站前面的小妹妹因為站最前面所以臉上有擦傷跟淤血
: 我們雖然有跟警察表示懷疑對方機車重量過重所以無法煞車
: 但警察跟我們說我們是轉彎車 必須佔較大的責任。勸我們和解
: 在事發當天我們雙方就表示會先通知保險公司 我方就負擔對方的醫藥費 對方就負擔我們
: 的修車費
: 並且當天我們就有先到醫院探望較嚴重的妹妹 其家人表示妹妹需觀察是否有腦震盪?
: 現在因為通知保險公司才知道我家的車只有強制險 所以要跟對方聯絡告知 並關心對方的
: 傷勢?
: 昨天對方媽媽突然跟我說她們因為車禍都沒有去上班 也都每天搭計程車去看醫生 又看中
: 醫又看西醫
: 六、問題:
: 因為騎車的爸爸手部擦傷沒有骨折?
: 若她與她老公無法上班請她附上醫院單據證明傷勢無法上班加上薪資證明
: 對方表示她的保險員告訴她這些都可以申請 所以這是她的權利 她不想跟我講 叫我通知
: 保險專員跟她談
: 但是新光保險告訴我 我只有強制險 就是只有對方醫藥費?
: 我告訴對方因為我只有強制險所以其他的金額我必須自己處理?
: ?
: 今天對方打電話來告知和解條件 表示要求三萬元作為精神的賠贘? 因為妹妹的臉還有一
: 處腫
: ?
: 而妹妹的媽媽為了照顧她的精神損失
: ?
: 若我們不接受的話就要請警察處理
: ?
: 並且跟我們說要是作進一步的鑑定的話我們一定要賠更多
: ?
: 因為對方修車已報價八百? 我預估包個三五千紅包給對方就好了
: ?
: 沒想到對方開三萬? 我實在是沒有辦法負擔 也沒辦法接受? 請問關於這點我該怎麼處理?
: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建議妳先向警局申請現場圖與交通事故初判表,了解目前肇責原因.
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針對受害人可提供合理的醫療費用(含住院膳食,醫療器材)
,交通接送費用......等等的保險給付,對受害人有很大的保障,
也避免肇事者因金錢負擔過重,做出遺憾事.
車禍初期建議適度關心受害者的傷勢狀況,不要一心只想要趕快和解,
因為受害者這時候最需要的就是安靜休養,平復心情.
過了1~2個月後再向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車禍調解,
同時也請受害者提出相關費用收據,以及車禍當天的醫生診斷證明書,
與薪資證明(含請假證明書).
另外車禍發生前,妳已經有發現右後方有機車靠近,
並進行車輛放慢速度與閃避的動作了.
在法律上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肇責不完全在於妳身上.
若受害者以刑事責任來獅子大開口的話,造成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必須走上法院,
就請調解委員會人員在調解書上註記說明,來保護自身權益.
作者: aries0419 (賣菜的大嬸說我帥)   2014-09-06 21:25:00
中肯給推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9-06 21:34:00
請問甲方強制險給付乙方後,若甲方有違規交通法規明顯過失並且刑事確定判決,保險公司會向甲方代位求償嗎?
作者: dlddld (RAMOS)   2014-09-07 14:57:00
依強制險第29條規定,於保險給付之日起,2年內可代位求償.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07 17:33:00
那是指甲方沒有保強制險的時候吧??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4-09-07 21:20:00
只有酒駕,無照,未投保等,才會有代位求償的問題。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9-08 19:18:00
有保強制險還被代位求償的話 誰要保強制險 除非你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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