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個人因一時貪圖作業上的方便,於1小時左右的時間寄了500MB的公司檔案到個人的
私人信箱被IT查獲而遭公司開除
公司另以背信與洩密向警方報案
問題:
各位版友好
個人因一時貪圖作業上的方便,將公司檔案文件寄到個人的私人信箱被IT查獲
但並未將公司文件外洩給第三者或競爭對手, 純粹貪圖一時方便而導致如此惡果
公司已依背信與洩密向警方報案,公司似乎心中已有既定立場我有受第三人威脅或利誘
當然在偵辦過程調閱通聯紀錄與帳戶即可還我清白
請問這情況下被起訴的機率大不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