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和解金額請教

作者: cutegirl68 (Q割肉)   2014-09-04 16:11:4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今年8月17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 當下就有叫救護車送醫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也做了筆錄 因為車門打不開所以有移機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都有保
我汽車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在楠梓加工區大門口圓環處
我要開車右轉時 對方機車從右後騎機車擦上來
當下已經有放慢速度 稍微閃避 但是還是開著對方一邊叫著慢然後擦上來
因為倒在我副駕的車門所以只好先將機車立起 這時才發現對方騎機車四貼
機車駕駛指節擦傷 女兒右膝蓋擦傷 媽媽沒有明顯的外傷
最嚴重是站前面的小妹妹因為站最前面所以臉上有擦傷跟淤血
我們雖然有跟警察表示懷疑對方機車重量過重所以無法煞車
但警察跟我們說我們是轉彎車 必須佔較大的責任。勸我們和解
在事發當天我們雙方就表示會先通知保險公司 我方就負擔對方的醫藥費 對方就負擔我們
的修車費
並且當天我們就有先到醫院探望較嚴重的妹妹 其家人表示妹妹需觀察是否有腦震盪?
現在因為通知保險公司才知道我家的車只有強制險 所以要跟對方聯絡告知 並關心對方的
傷勢?
昨天對方媽媽突然跟我說她們因為車禍都沒有去上班 也都每天搭計程車去看醫生 又看中
醫又看西醫
六、問題:
因為騎車的爸爸手部擦傷沒有骨折?
若她與她老公無法上班請她附上醫院單據證明傷勢無法上班加上薪資證明
對方表示她的保險員告訴她這些都可以申請 所以這是她的權利 她不想跟我講 叫我通知
保險專員跟她談
但是新光保險告訴我 我只有強制險 就是只有對方醫藥費?
我告訴對方因為我只有強制險所以其他的金額我必須自己處理?
?
今天對方打電話來告知和解條件 表示要求三萬元作為精神的賠贘? 因為妹妹的臉還有一
處腫
?
而妹妹的媽媽為了照顧她的精神損失
?
若我們不接受的話就要請警察處理
?
並且跟我們說要是作進一步的鑑定的話我們一定要賠更多
?
因為對方修車已報價八百? 我預估包個三五千紅包給對方就好了
?
沒想到對方開三萬? 我實在是沒有辦法負擔 也沒辦法接受? 請問關於這點我該怎麼處理?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9-04 16:28:00
如果是總額三萬和解很低…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9-04 16:31:00
你可以等初判表 看肇責大概多少
作者: DOUGOOD (爲妳好)   2014-09-04 16:39:00
提三萬感覺有經驗的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9-04 17:01:00
因為對方有傷 可以提過失傷害 用前科逼你和解易科罰金一個月就3萬了...所以3萬算蠻低的
作者: DOUGOOD (爲妳好)   2014-09-04 17:04:00
先去申請調解,找楠梓黃石龍議員助理幫忙看看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04 17:04:00
還是開著 一邊還是叫著 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畫面 冏
作者: DOUGOOD (爲妳好)   2014-09-04 17:10:00
之前在楠梓車禍對方就是找助理然後我們順利和解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9-04 17:25:00
提三萬應該是沒啥經驗,怎麼會是有經驗~~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4-09-04 17:29:00
三萬太誇張了............低的離譜,還要負責車損良心建議盡快三萬花一花了事..不然過陣子對方又東聽西聽,那事情就又更麻煩了我說的是一開始你還要求對方負擔修車費XD我看法是 1.你右轉 2.對方受傷你沒事 你已經輸99%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04 17:45:00
我是說這狀況聽起來是雙方都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嗎 冏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4-09-04 17:45:00
能解決,尤其是這麼小的代價,那盡快處理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04 17:51:00
付三萬塊,免去被四個人告過失傷害......划不划算?? ^_^三萬嫌貴?? 就大概進去牢裡蹲兩三個月,吃牢飯不用錢..而一般都會採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多賠少讓法院裁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04 17:55:00
然後樓上說的 蹲完之後 該賠的還是要賠沒有還不起 沒有沒意願還 沒錢按月扣薪也是還三萬當作買一個經驗 不要永遠都把安全放在別人的煞車上今天這場意外你自己有機會能避免的只有沒意願還單純一個風險評估 三萬和解換免去刑事訴訟及前科可能大家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 認為三萬比前科輕不過這是他們的看法 你的事情你決定怎麼做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9-04 18:24:00
的確3萬和解是最省事的不過你也是可以表現誠意然後小殺價一下 畢竟對方傷不重和解還是建議在調解委員會和解比較有保障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04 18:30:00
你也可以選擇不要和解讓對方告你過失傷害,這成立的機會很高,就算你肇事責任比例只有10%,還是可能成立d大的老師曾說過一句名言,開車不是買得起車養得起車還得賠得起,如果總金額含保險3萬對你來說太高,建議你可以考慮換個交通工具或交通方式...若不得已非開車不可,第三責任險的錢不要省...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9-04 18:36:00
嫌貴可以考慮殺價,這就看個人功力了,失敗後更糟也是有可能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04 18:43:00
當然也有人不懂法律,不知道要提告,有人也是會賭這點不過,現在資訊進步,這種可能性非常低就是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04 19:00:00
1.沒有人說"原PO應該接受",這邊不存在命令,無所謂 應否換言之,選擇權在您身上,以三萬元的價錢,夠讓您投保15年第三責任險了這種多人受傷情況,保險公司總理賠額就算不到三萬也應該可以幫你擔出一部分,減輕您的負擔沒有能力養家活口,就不要去娶老婆生中出弄出人命同樣的,沒有能力負擔起開車肇事後的責任與風險,也別開了不然就請開車多注意,遵守交通規則,犯不得以不要開車或者是選擇騎車,被撞後你還可以跟對方求償.....不如談三萬塊全包,不然單精神賠償三萬,後面可能更大條補藥呀,美眉去整形費用呀,媽媽身體不好要吃人參呀...當然啦,您也可以選擇上法院定輸贏,這也是一種方式但定輸贏後就要認命點,頂多不服去告到二審吧...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9-04 22:39:00
不知道妳要不要上班上課人家四個人分四次告妳 讓妳請個幾十次假煩都能煩垮妳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9-04 22:52:00
不然你可以爬文/車禍 看看大家都花多少錢
作者: saree (眼睛的溫度)   2014-09-05 00:27:00
私下和解記得寫證明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05 00:27:00
對吼,四個人分四次告,每次判一個月易科罰金3萬...4場官司下來可能就12萬要交國庫...如果附帶民事賠償,平均一個人賠償1萬就好...另加4萬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9-05 00:34:00
不要易科罰金 進去蹲就好..多半不需要賠多少錢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05 00:36:00
要和解建議去調解委員會....i大,別叫原PO進去蹲啦,人家也有小寶寶耶...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05 01:15:00
而且蹲歸蹲 那是刑事 民事該賠的還是不會少
作者: aries0419 (賣菜的大嬸說我帥)   2014-09-05 07:56:00
原po沒有保險嗎,去年類似情況保險公司出險就將近四萬看三萬塊值得不值得妳花時間去跑法院
作者: bloodycat (布羅迪 凱特)   2014-09-05 10:25:00
建議三萬可和解就付了,進調解不會是這價錢,除非給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05 12:53:00
道路的動線是左彎,你到那路口等於是右轉,當然算轉彎如果這樣的觀念都沒有,建議您還是別在路上開車吧
作者: BHancock (波漢考克)   2014-09-06 17:37:00
大家都幫你解惑提出建議了你還聽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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