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在新聞留言版沒指名道姓酸人

作者: sss811 (( ̄▽ ̄#)﹏﹏)   2014-09-16 17:28:42
事實經過:
在ettoday裡的新聞留言板底下我朋友用匿名FB帳戶回:
一路看下來程度差異好明顯
有人只會跳針、人身攻擊,觀念也很奇怪
有人理性討論,思考也很清楚
"台灣人長期就有個偏見,只有外來的才可以賣高價,自己人做的就得要「俗擱大碗」,
結果搞得「台灣人只適合用這麼爛的東西,那只是剛剛好而已。」"
老闆講的話 馬上應驗
花時間看留言沒白看了
留言裡的人要告我朋友,說我朋友影射他觀念奇怪
私訊裡用我朋友一定會成罪的內容說要告我朋友,給我朋友一個教訓。
問題:
他要告我朋友告得成嗎?
我朋友沒指名道姓,留言裡也有其他人
另外,如果對方要告,無論起不起訴我朋友都必需去一趟
但檢察官找人時可能會麻煩我朋友的父母或房東
FB資料我朋友也是亂填的,有沒有方式能連絡到檢察官直接處理而不會影響到其他人
(我朋友已滿20歲)
我朋友戶籍地在桃園,現在住在新竹,可以申請移轉管轄到新竹地院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ss811 (( ̄▽ ̄#)﹏﹏)   2014-09-16 17:29:00
沒對其我編輯一下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16 17:42:00
他得先找到你是誰...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9-16 17:45:00
各種爛法律只要你沒有自己留一堆個資隨便都能找到你的話 那告不成
作者: a578978 (記事本)   2014-09-16 17:48:00
聽說fb不輕易提供個資的
作者: sss811 (( ̄▽ ̄#)﹏﹏)   2014-09-16 17:49:00
如果警方要得到IP 應該就能找得我吧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16 17:54:00
你先往上翻幾頁 看一下網路罵人除罪化討論 再繼續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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