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在大約91年的時候在板橋買了一間房子,據說上個屋主是法拍屋轉手賣我們。
當時有到各處打聽,鄰居、里長、附近消防警察局,確定沒有凶宅的傳聞才買下,我們也住了八年左右,之後因爸爸工作搬到樹林。
去年年底,因為爸爸失業,所以決定要把板橋那間房子(原本都是租人)賣出,12月賣出後都沒什麼問題。
但到今年五月左右,買主突然寄了函要我們賠錢,說有別的房仲告訴她那房子是凶宅。
但我們真的不知道!也再去打聽,但鄰居通通說沒聽說過。(裡面包含住我家樓上,我的國中同學,他們家三代住20幾年了)
今年九月初對方把我們家的財產都假扣押了,對方說她有找到鄰居是證人,出來指證說「上上個屋主的老婆在主臥房內上吊」,但我們去找那鄰居,他卻否認是他說的。
我爸今天去查了建戶謄本,發現上上個屋主的老婆把房子用分割繼承給上上個屋主,我們開始擔心真的是凶宅...
Q:如果證實是凶宅的話,我們是不是要賠錢、退錢並原價買回?
但是我們真的不知情,不然也不敢住那麼久。
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謝謝您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