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是班上的班級代表,責任是在每周四中午開會完畢後,回班上和同學報告會議內容。
10/6去家扶中心參觀完,老師要求每位班級代表都要在隔天(10/7)早自修時向同學分享。
分享內容是要讓同學了解家扶中心的服務對像是誰...等相關問題,
當天早自修分享時會有學校幹部到班上拍照,但我早自修時沒有跟大家分享,
因為當天學校幹部早修都沒來拍照,等到第一節上課時才來。
我知道我的做事方法有些錯誤,但班導師卻在電話中跟我媽媽說要直接把我的班級代表職務撤除!
因為一件是沒做到就直接撤除我的職務,十分錯愕也時分不甘心!
問題:
1.班級職務是由全班投票表決出來的,請問要撤除同學的職務的話,是不是也要全班進行投票,確認解除職務再提名新的人員?
2.班導師能直接撤除班上同學的職務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