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關於法律問題

作者: zzaass23 (QQ)   2014-11-02 10:32:49
※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KLPQ1A_ ]
作者: nanotubes (奈米管)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問題] 關於法律問題
時間: Sun Nov 2 10:27:10 2014
想請教各位大大:
是這樣的,我外婆以前買了一筆土地,但都是跟別人共有使用。期間有好幾次要賣給別
人,不過就是有住戶瞧不融,而現今我最近可能會協議分割開協調會。
我想問的是,因為我那邊土地長方形的,只有一條路進去,而且我們的地都在後面居多
,有一住戶就是認為他的地離馬路最近而一直不肯賣(約1/3地),或想賣好價格。
由於他這邊的地,我們也有一些(約1/6地),所以他也不敢太囂張。
但是若分割後我協議住戶不可把路圍起來或堵住,大家若也都同意立協議書~
而之後仍然有住戶卻還是把路圍起來或堵住或其他相類之方式,讓我們無法進去的話~
請問能否求償??
我應該要用什麼法條處理??
需要訴訟嗎??
實務學說有沒有什麼見解??
我僅學過刑法,民法或其他法律我真的不熟!
請各位能給我解答方向嗎?
先謝過各位!
作者: zzaass23 (QQ)   2013-11-02 10:29:00
借轉 法律版
作者: nanotubes (阿米管)   2013-11-02 10:30:00
感謝~若放這有不妥,請告知我 我會刪~謝謝!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4-11-02 14:07:00
民法787袋地通行權
作者: nanotubes (阿米管)   2014-11-02 17:55:00
感謝CCWck大,解答我難題,那我是否必須立協議書?而且支付償金是我要付給對方還是對方付給我?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4-11-02 19:17:00
路分割出來共有最好 不然簽一簽以後有糾紛人家堵起來訴訟曠日廢時又沒辦法馬上解決問題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1-02 22:39:00
請24小時依板規內補上原作同意,刪除視同不同意懲處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4-11-03 00:42:00
當然是用別人的地的人 要付錢啊
作者: zzaass23 (QQ)   2014-11-03 09:36:00
原作者都出來推文了 能說他不同意嗎??
作者: nanotubes (阿米管)   2014-11-03 13:00:00
我當然同意zzaass23轉文章~感謝各位!我了解怎麼協議了! 訴訟並非是我想走的方式..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4-11-04 00:24:00
參考LAW板Ulster大大的說法 789更適用 無需支付償金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1-04 10:16:00
TO:zzaass23 你轉的時候就已經違反站規其依板規同意是要不要讓文章留下 而非要不要處罰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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